[海南产权交易所]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103铺再次转让交易公告
- 2025-06-13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103铺再次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XZ202504HN2074
招标公司: 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铺面
项目地区:海南 琼海
项目名称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资楼一层 103 和 105 号铺面再次分别转让
项目编号
XZ202504HN2074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始日期
2025 年 4 月 25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 年 5 月 12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资楼一层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产权证号
用途
挂牌价
(元)
保证金(元)
1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 103 铺
46.48/7.72
琼( 2024 )琼海市不动产权第 0012687 号
商铺
446389
149000
2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 105 铺
53.25/8.84
琼( 2024 )琼海市不动产权第 0012690 号
商铺
511408
170000
标的情况
标的位于嘉积镇富海路,地处城市中心带,人口密度高,生活便捷度高,周边设施配套完善。商铺装修位普通装修,墙面抹灰。闲置中。详情请查看《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 、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成交后,受让方与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3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5 日
评估机构
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托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海库支国【 2024 】 1489 号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琼海市财政局等 6 家单位
委托方承诺
1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琼海市)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结算交易服务费后多余部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不与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 、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房屋证载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 商铺。挂牌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 、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5 、转让标的的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6 、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 、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后,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委托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10 日,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 、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00 。
3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 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 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 E 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 E 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 、时间:公告期内 2 、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资楼一层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00 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00 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 ) E 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 ( 注册为竞买方 ) 、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 e 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 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 2 )产生 1 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 3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 4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5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琼海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 6 )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 7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 103 铺
4 月 25 日 9:00
5 月 13 日 9:00
400 元
120 秒
2
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大春坡) 105 铺
4 月 25 日 9:00
5 月 13 日 9:10
500 元
120 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交易二部陈先生 665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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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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