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109号一楼铺面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 2025-06-13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109号一楼铺面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QY202503HN2061
招标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铺面整体招租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 109号一楼铺面 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503HN206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 3 月 27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 4 月 10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 109号一楼铺面
序号
标的名称
总层数 /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 /月 租金 )
挂牌底价 (元 /月租金 )
1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 109号一楼铺面 整体招租
1
395.24
120000
24185
2600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3%
装修期限
装修免租期为 1个月(含在5年租赁期内)。
履约保证金 (元)
120000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房屋现状
1、 该临街商品建筑面积 395.24㎡,所处区域为海口市龙华区骑楼中心繁华地带。 海口骑楼老街,是海口市一处最具特色的街道景观 等,交通较为便捷。周围建筑密集,人口密度高。铺面无公共停车位,附近停车位偏少。
2、 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
租赁期
限用途
房屋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经营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 政府部门不允许、 有严重噪音或者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能以其工商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为由随意改变商铺的用途。
重大事
项说明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4185.00元/月
评估基准日
2025年2月25日
评估机构
海南同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同邦 [2025]房(估)字第02033号)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口琼山医药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1460100MA5RFYMT24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冯牧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关于海口琼山医药总公司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 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 和履约保证金 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 、 标的 按现状出租,招租方负责清场。装修免租期为 1个月。自房屋交付后,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5 、 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 。承租方 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自房屋交付后 承租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
6 、 未经招租方同意,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 、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的,对商铺的装修增设且已经形成附合的设施不得拆除或损毁,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8、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 其他未尽事宜 按 《商铺租赁合同》 执行 。
标的交割
按《海口琼山医药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海口琼山医药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 109号一楼铺面
报名时间
2025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 2025年 4 月 10 日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 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 109号一楼铺面 整体招租
3 月 27 日 9:00
4 月 11 日 9:00
1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 《承租申请表》 2、 《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 《海口琼山医药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 先生 665580 21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冯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 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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