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承接机构的公告
- 2025-06-11
项目名称: 关于遴选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承接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标的物: 财务决算审核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决算审核项目
二、项目简介
2021年4月,市民政局通过公开的方式确定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运营方,签订《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业务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应投入不少于1623.5421万元对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进行装修、采购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满足400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并由市民政局组织对该公司投入情况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审核费用纳入投资预算。目前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1623.5421万元项目投资。
三、服务内容及付款方式
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对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项目总金额开展全面决算审核并出具报告,审核范围包括不限于装修改造工程投资、采购设备投资等。
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加盖中选机构公章)、正式发票等。项目经费拨付,由海口市民政局、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中选机构签订三方项目合同,中选审核机构按要求出具正式财务评估报告且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局通知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提供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机构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四)保密承诺书;
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项目决算审核项目
二、项目简介
2021年4月,市民政局通过公开的方式确定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运营方,签订《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业务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应投入不少于1623.5421万元对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进行装修、采购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满足400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并由市民政局组织对该公司投入情况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审核费用纳入投资预算。目前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1623.5421万元项目投资。
三、服务内容及付款方式
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对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项目总金额开展全面决算审核并出具报告,审核范围包括不限于装修改造工程投资、采购设备投资等。
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加盖中选机构公章)、正式发票等。项目经费拨付,由海口市民政局、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中选机构签订三方项目合同,中选审核机构按要求出具正式财务评估报告且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局通知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提供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机构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四)保密承诺书;
(五)资料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粘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机构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转给其他机构承接;
(六)报名全部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项目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报价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送地址: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3014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海口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