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预征2025-10号宗地项目用地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预征2025-10号宗地项目用地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海南 东方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 东预征 2025-10号宗地项目用地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 东预征 2025-10号宗地项目用地 的征地工作,现需选聘测绘服务单位对该地块的 土地进行 丈量 等工 作 。根据 《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 2018〕7号)等规定, 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测绘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 东预征 2025-10号宗地项目 。
二、工程地点: 位于 225国道西侧 。
三、占地面积: 99.85 亩 (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招标范围:
拟选聘一家测绘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服务单位,负责 东预征 2025-10号宗地 项目 用地 99.85 亩地块土地丈量等工作。
五、招标报价:
测绘投标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 [2009]17号)计价标准进行报价(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海南省备案的资质公司。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6.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6.2.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3资质要求:
测绘公司需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纸质证书。
七、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2 5 年 6 月 6 日至 202 5 年 6 月 12 日 (上午 08:30-11:30,下午 3 :00- 6 :00,节假日除外)到东方市 新龙镇人民政府征地办 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为 202 5 年 6 月 12 日 下 午 6 :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八、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8.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8.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8.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8.5承诺书。
8.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8.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九、评选办法
报名截止后,评选工作由选聘人组织实施,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质审查单位的报价函进行综合评定服务单位。
9. 1按低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资质高者或者有关相关结算评审经验、口碑较好者综合考虑为选定中标单位。(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9.2 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选聘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选聘,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放弃选聘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9.3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3天。在公示期间发现选聘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选聘单位资格,并根据选聘单位排序依次确定候选聘单位,以此类推。选聘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 新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吉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东方市 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 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