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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仲镇龙林村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2025-05-30

项目名称: 志仲镇龙林村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海南 乐东黎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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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仲镇龙林村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志仲镇龙林村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

工程概况:新建6座污水处理池,每座设计最大处理水量为20m3/d,新建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环刚度4KN/m2,DE300管长2371m,DE200管长1788m;新建PVC排水管,0.80MPa,DE160管长5867.4m及其附属设施等。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工程监理费用:55192.37元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志仲镇龙林村乡村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合同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选聘报价要求:报名单位提供的报价函,应以金额报价形式(报价金额包含大写和小写)对本次服务予以报价。为避免不合理报价,限制报价有效范围为44153.90元(含44153.90元)至55192.37元(含55192.37元),低于或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则报价无效。如报名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则报价也无效,无效报价不用于计算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胶装两份,须密封提交: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9.其他资料(如有)。

三、评选办法

由我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所有单位按遴选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两种方式:1.申报单位最近三年内完成的业绩情况;2.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所有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遴选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投标报价最低价者作为中标单位,如报价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遴选中标结果通过乐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我单位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提交日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00),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乐东县志仲镇中心大道13号志仲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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