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机场车辆润滑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轮)
- 2025-02-24
项目名称: 三亚机场车辆润滑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轮)
招标公司: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车辆润滑油
项目地区:海南 三亚
招标项目公告信息
关于三亚机场车辆润滑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亚机场车辆润滑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地在海南省三亚市。根据项目采购计划,现启动线上自主招标工作。
2 项目概要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供货数量以买方每次《采购订单》实际通知为准。卖方收到买方《采购订单》后,应按照订单准备产品,30个自然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完成订单内所有货物的到货交货。2、项目地点:三亚机场。3、合同类型:框架协议。4、最高限价:426569.00元(含13%税费)。5、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税前最低价评标法。6、无标书费。7、投标网址: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portal.html。
3 招标项目及范围
本项目需采购一批车辆润滑油(24种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借用他人资质、业绩等材料,中标后不接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不得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接受招标方黑名单认定标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交货。【按模板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按模板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联系人或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近3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出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因销项抵扣后当期应缴税额为0,须提供税务系统导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6、投标人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与招标项目同类(润滑油销售)的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用印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任一对应发票及发票验真(https://inv-/)等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要求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准,如未提供发票验真截图,由招标人自行查询,如无法核验发票真实性的,则判断为无效业绩,销售主体必须与投标人主体保持一致,代理商不得提供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以及与制造商间的购买合同,否则判定为无效业绩)】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里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在截标后自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此材料】8、投标人没有因在参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或相关合同履约期间,被列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招标人在截标后自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5 公告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公告地点: 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8日
获取地点: 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标书价格: 无需缴纳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青肇纯
电话: 100104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