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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邀请2026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公告

  • 2026-05-13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邀请2026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公告

招标公司: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

项目地区:海南 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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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开邀请2026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公告

索引号: 00821982-4/2查看完整信息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儋州市南丰镇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时效性:

关于公开邀请 2026 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单位公告

2026 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现决定以公告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2026 年南丰镇苗族高台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南丰镇马岭排苗族村委会高台村。

建设内容: 硬化生产道路 770 米,宽 3 米。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制员职业证书 , 负责人、编制员社保缴纳记录或在职证明。

(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 事宜

(一)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

1. 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2. “ 二、资格要求” 要求的材料(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

3. 报价函(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 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 报价方式以 预算审核 相关费用折扣率计算。

( 二 )报名时间: 202 6 年 5 月 12 日至 202 6 年 5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收报名材料)每日 8:30-17:00 前 。

( 三 )报名地点: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大楼 A104 室 (镇项目办)。

四 、 评定 方式

(一)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 3 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 报名单位在 3-5 家(含 5 家)的,取 折扣率 平均值,根据 折扣率 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三) 报名单位在 5 家以上(不含 5 家)的,则去掉最高 折扣率 和最低 折扣率 ,其余 折扣率 取平均值,根据 折扣率 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四) 若接近平均值者的 折扣率 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 折扣率 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 折扣率 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

(五) 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

(六)中标 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1 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大楼 A104 室 (镇项目办)

联系人 :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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