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黎安镇黎安村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 2026-05-13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比选黎安镇黎安村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
为做好 黎安镇黎安村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服务等工作,我 镇 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具体比选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拟建设道路共 13 条,总长 1022.966m, 设计道路标准参照巷道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路基宽度为 1.4m-4.5m, 路面宽度为 1.4m-3.7m, 巷道设计速度为 10km/h, 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10 年。新建 300mm×500mm 盖板沟长 466m,600mm×600mm 盖板沟长 59m, 拆除并新建盖板长 2594m, 盖板沟清淤等。
二、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安费为 310.87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工作内容
完成 黎安镇黎安村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代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招标成果汇报、组织开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等 , 无偿配合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资格及报价要求
(一)要求报名人具备招标代理相关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 " 一照三号 " 或 " 一照一码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名录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在海南地区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办公场所,在自有场所(或租赁)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照片加盖公章);
(四)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近 3 年无政府采购招标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并通过信用中国( )下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六)提供公司简介、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
(七)报价函(自拟,参照相关收费依据及陵水县财政局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报价,列出相关计算公式,报价为具体金额)。
五 、编制比选文件的要求
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六 、评选规则
(一)我 镇 将结合参评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人员、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查,综合评选第一候选人。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参评文件做无效处理。
1. 不响应比选文件实际要求。
2. 提供弄虚作假资料信息的。
七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时间: 202 6 年 4 月 23 日— 27 日(工作日上午 0 8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
(二)方式:报名材料报送到陵水黎族自治县 黎安镇人民政府 213 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和逾期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陈 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陵水黎族自治县 黎安镇人民政府
202 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