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垦猪业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2026年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采购项目
- 2026-05-12
项目名称: 海垦猪业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2026年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 CGRW-2查看完整信息
需求单位: 海南农垦草畜猪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5-12 09:08:32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05-15 1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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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书模板.docx 预览 2024年中国养猪企业排行榜.png 预览 2026年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采购项目报名公告.docx 预览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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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
2026年 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 采购项目 报名公告
海南农垦草畜猪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农垦安健畜牧药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生产需要,计划对本公司 2026年 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 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 项目名称:海南 农垦安健 畜牧药械有限公司 2026年 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 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67320.00元
(三)采购需求
具体信息如下 :
标包
通用名
抗原含量
报价
单位
控制价
年计划采购金额(万元)
1
猪用长效精液稀释粉
100%
元 /kg
360
6.732
注:以上产品 计划采购金额 为预算数据,实际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采购和结算。
(四) 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从 2022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成立不足三年得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接受在2022-2025年度因生产假劣兽药、证件资料造假、被有影响力媒体或官方曝光、生产无批文(符合)或批号过期产品、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等存在质量隐患的企业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不允许同一公司产品两次报名(如若厂家或者多个代理商同时对同一产品,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响应单位);本项目拒绝在2022年度至2025年度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兽药黑榜中列明的企业或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不弄虚作假,不恶意响应,所响应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向我公司员工有任何行贿或暗示行贿行为,不得有损害市场公平竞争行为;本项目要求账期3个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中小企业则账期为60日,需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自2021年起与我司非正常终止合作关系的单位参与报名。
注:上述要求为供应商报名此项目所需达到的硬性条件,供应商报名则视同响应上述条件,如若不实,立即取消成交资格,终止所有采购合作,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三)供应商须承诺的响应产品如若成交,我司需要 3月试用期,若试用期反馈效果不佳,我司有权终止合作(提供承诺书);
(四)如为生产商,须提供 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认可行业相关生产资格证书,如所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农村部公告和编号;
(五)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参考生产商所需提供材料)并具有 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或符合产品销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农村部公告和编号,且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六)提供响应产品的兽药批准文号,响应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如所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注:供应商承诺书参考附件《承诺书模板》,请供应商根据所需提供材料内容提供相应承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二)网址:海垦集团集采平台( )
(三)依据海南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关于收取成交服务费的通知》,成交供应商须通过集采平台指定渠道支付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报价方式
计费基数
收费比例
其他规定
固定价
成交价
0.5%
1. 成交 价 /预算价 不足 2万元的,免收成交服务费 ;
2.成交服务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 ;
3.成交服务费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 。
费率 /单价
预算价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