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等3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关于遴选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等3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海南 乐东黎族自治
关于遴选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等3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5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1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等3宗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我镇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以上3宗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硬化道路约500米及生活污水排污工程;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5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硬化道路约780米及生活污水排污工程;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1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硬化道路约850米及生活污水排污工程。
2.项目地点
志仲镇保国社区第13、15、11小组。
3.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预算审核金额)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3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7455.72元;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5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5398.80元;
志仲镇保显社区第11组道路硬化及排污工程10432.14元。
4.报价方式
3个项目分别按折扣或金额进行报价,并保证下浮率一致。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单位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的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或招标公告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提供单位简介及业绩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函。
7.可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报价单与其他材料密封后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二楼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前往指定现场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乐东县志仲镇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其他事宜
1.我单位将从报名单位业绩、资质、报价、技术、服务、市场评价等多方面综合考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2.一旦确定为我单位本次工作选聘的中标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与我单位订立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3.遴选结果将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