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锅炉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锅炉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采购标的物: 锅炉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锅炉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落实海南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最新管控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及海口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政策,切实解决我院现有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我院拟启动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提标改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项目前期调研,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背景与合规要求
根据海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规定,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严格执行50mg/m³,且该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经近期检测,我院现有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50mg/m³,已不符合DB46/622-2024标准要求,亟需实施提标改造。
二、改造目标与内容
1、 改造目标:通过改造,确保我院天然气锅炉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海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规定的限值要求。
2、 改造路径:根据《海口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方案》指导方向,采取加装低氮燃烧器或替换为装有低氮燃烧的燃气锅炉的方式进行改造。
3、 工期要求:为满足地方标准合规期限,改造工程必须在202 6年8 月3 1 日前完工并投入运行,达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政策支持与资金补贴
根据《海口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由市卫健委协调中大型医院燃气锅炉提标改造,该项目属于国家美丽蓝天建设资金支持范围。改造项目可按照总投资额的50%进行补贴(注:以上资金补贴百分比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国家及省级评审结果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7、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五、调研内容及反馈要求
参与调研的单位需结合我院锅炉实际运行工况,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及以下信息:
1、 技术方案:详细的技术路线(加装或替换)、设备选型、施工方案及稳定达到NOx≤50mg/m³的承诺。
2、 投资估算:清晰、详细的改造工程总投资额明细(作为后续申请50%中央补贴的核算基数)。
3、 减排效益测算:改造前后的减排量测算数据 (含 颗粒物、SO 2 、NO x 、VOC s 、CO 2 等) 。
4、 时间安排:明确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时间表(必须确保202 6年 9月 前完工,并配合我院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可研或初设的申报报送工作)。
六、调研文件编制要求
参与单位需按以下顺序装订调研文件(一式 贰 份,密封加盖公章):
1、 封面: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资质文件:第四 、五条要求的各项资质证明及技术方案等。
3、 报价单:根据自行踏勘的情况,提供详细的报价表。
七、现场踏勘
各意向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难点及搬运通道等。未踏勘的单位其调研文件将被拒绝。
1、 集中踏勘时间:202 6 年 5 月 13 日 上午 10:00
2、 踏勘集合地点:门诊楼一楼大厅
3、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0898)68608721
(注: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
八、联系方式
1、材料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时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拟调研地点: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门诊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3、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人:杨工
5、联系电话:(0898)68608721
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咨询并提供预算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