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龙华区零散烈士墓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龙华区零散烈士墓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标的物: 零散烈士墓整修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为扎实推进 烈士墓 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 烈士墓纪念碑 管护、修缮整治工作,提升 烈士墓碑 管护水平和整体风貌,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施工单位承接海口市龙华区 零散烈士墓 整修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 零散烈士墓整修项目
(二)项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建设内容:修缮烈士 墓碑 共 31 座,其中 含立式墓碑、卧式墓碑两类(含新建及修缮),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1. 就地修缮烈士墓建设标准:墓穴面积不得超过 3 平方米(墓穴面积是指墓基占地面积);墓碑采取立式碑,一级海南黑大理石材质,高(地面以上) 1.2M 、宽 0.6M 、厚 0.1M ;墓碑正下方修建不少于 1.5 平方米祭扫平台(不小于 5CM 厚水泥地面),周边视情绿化。
2. 集中安葬烈士墓建设标准: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 1 平方米;墓碑采取卧式碑,一级海南黑大理石材质,碑面规格长 60CM 、宽 40CM 、厚 5CM ,碑面倾角 25 度,碑基部分高度视情确定;周边按陵区整体规划绿化、美化。
3. 碑文刻制标准:立式碑碑顶部正中刻红色五角星,右边中部竖刻烈士简况,内容应包括烈士姓名、性别、籍贯、生卒年月、牺牲简况等基本信息(数字控制在 50 字左右),中部竖刻 xxx 烈士墓,左边中下竖刻 xxx 市(县)人民政府和立碑时间;卧式 墓 碑顶部正中刻红色五角星,中上部分横刻 xxx 烈士墓,中下部分横刻烈士简况,内容应包括烈士姓名、性别、籍贯、生卒年月、牺牲简况等基本信息(数字控制在 50 字左右),下部中右横刻 xxx 市(县)人民政府和立碑时间。
二、 整修工程实施
按照“尊重历史、保护原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破损设施实施整修,包括但不限于碑体修复、文字补描、墓体修缮、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确保纪念设施功能完好、庄严肃穆,符合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规范要求。
三、项目验收与资料归档
完成整修工程施工后,配合项目单位及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验收,按要求整理施工全过程资料,建立“一处一档”的纪念设施整修档案,包含现状照片、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材料,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可追溯。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财政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 ¥2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经费,全部用于零散烈士墓碑修缮加固工程。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预算,超出预算的报价一律按无效参选处理。
五、参选机构资质条件
1. 参选单位须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 相关资质或具备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拥有规范的机构名称、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施工团队、设备条件和管理制度。
3. 参选单位近 3 年承接过类似纪念设施修缮、工程施工类项目,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 参选单位近 3 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六、申报和遴选相关事宜
( 一 )申报期限
2026 年 5 月 1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 申报受理时间为每日 08:30-12:00 、 14: 3 0-17:30 ,逾期不再受理报 名 。
(二)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1. 申报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口市龙华区 龙昆北路 19 号 1 号楼 B1 层 00 1 办公室)。
2. 请做好材料备份,参与遴选的材料我单位不再退回。
3. 联系人及电话: 韦先生 , 0898- 66568580 。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需提供以下参选文件,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整体密封,密封袋需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 5 年 度 至今 或者近三年内 任意 1 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 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者近三年内 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5 .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 .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需包含项目服务目标、现状排查评估方案、整修施工方案、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安排、团队人员配置、质量安全管控措施、项目成果交付及档案管理方案、验收配合方案等核心内容 。
七、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申请人业绩、团队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八 、其他说明
1. 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今后不得参与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项目遴选。
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单位不得将中选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 项目验收需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项目评估,评估费由中标方负责。
4. 本项目施工过程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