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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HNYG2026-112-0305

招标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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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82号安华领秀城B塔1101 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6年 0 5 月 2 5 日 0 9 时 3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YG2026-112-0305 ;

2.项目名称: 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控制价: 535000.00 元( 最高限价: 535000.00 )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用户需求: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 。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和 公司 及 法人无犯罪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 9 、 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如为代理商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如投标人持旧版许可证,需满足制造 A级、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料 并加盖公章)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 6 年 0 5 月 1 3 日至 2026年 0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五西路82号安华领秀城B塔1101获取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2026年 0 5 月 2 5 日 0 9 点 3 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 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 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 年0 5 月 2 5 日 0 9 时 0 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 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海口市)/, 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 1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张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82号安华领秀城B塔1101

联系方式:卢工(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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