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 2026-04-07
项目名称: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零碳园区建设咨询评估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遴选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 评估机构 的 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琼发改环资〔2025〕1287号)有关要求,做好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咨询评估等工作,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为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专业咨询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 采购 需求
(一)项目名称
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二)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三)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各园区申报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综合评估工作,严格对照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园区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减碳潜力及实施能力等核心要素,科学遴选具备良好建设基础、较强综合实力,适合率先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重点园区,为全省零碳园区建设树立标杆、明确优先推进方向,并作为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参考依据。
2.结合各园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及建设实际,针对性提出各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聚焦能源系统转型、产业绿色升级、设施低碳改造等重点领域,编制《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指南》,为全省各类园区开展零碳建设提供规范指引、技术支撑和路径遵循,推动零碳园区建设有序落地。
3.系统总结国内外零碳园区建设的先进实践、成熟经验及典型模式,深入分析不同类型园区建设的适配路径、重点难点及优化方向,结合海南省自贸港建设定位和园区发展实际,编制《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分析报告》,为全省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完善和路径优化提供科学依据与有力支撑。
(四)招标总控制价
预算费用不超过52万元,包含差旅费(外省专家)、专家劳务费、会务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2.具备开展咨询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应包含熟悉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的专家。
3.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咨询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申请机构(含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报机构须咨询评估机构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
6.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及5名 节能降碳、规划、经济、管理等相关行业高级(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 ,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职称,并附毕业证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参见下条),加盖参加遴选单位公章;
8.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能够提供近 3 年内受国家级或省级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节能降碳相关咨询项目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文件等)。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若出现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不能开展评估工作或者无限期地推迟评估,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时间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七)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环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王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样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6 年 4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