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新龙片区,板桥片区)(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 2026-03-27
项目名称: 东方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新龙片区,板桥片区)(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fzw20260327003
招标公司: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东方
发布日期: 2026-3-27 21:5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新龙片区、板桥片区)(投资人+EPC+O)(项目编号:dfzw20260327003)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2026〕24号、东审政投〔2026〕25号、东审政投〔2026〕26号、东审政投〔2026〕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0.00%、其他7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新龙镇与感城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本项目拟在东方市新龙镇规划建设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提升泵站1座,预处理设施一套(含初沉池、V型滤池及附属构建筑物);取水主干道总长度约1280m,其中岸上约310m,海洋约970m,管径为DN2800;配水管总长度约4850m,管径DN1000-DN3000。设计取水规模100万t/d。总投资为53674.84万元,资金筹措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2)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尾水处理厂,含尾水提升泵房、三池两坝以及附属建构筑物;排海管总长度约1570m,其中岸上约310m,海洋约1260m,管径为DN3000;污水收集管道约5360m,管径为d1200-d3000。设计排水规模99万t/d。总投资约26510.11万元,资金筹措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3)本项目拟在东方市感城镇规划建设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提升泵站1座,预处理设施一套(含初沉池、V型滤池及附属构建筑物);取水主干道总长度约1330m,其中岸上约430m,海洋约900m,管径为DN2400;配水管总长度约1886m,管径DN1500-DN2800。本工程设计取水规模74万t/d。总投资为40605.97万元,资金筹措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4)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尾水处理厂,含尾水提升泵房、三池两坝及附属建构筑物;排海主干道总长度约1740m,其中岸上约400m,海洋约1340m,管径为DN2600;污水收集管总长度约2500m,管径DN800-DN2800。本工程设计排水规模73.3万t/d。总投资约19384.36万元,资金筹措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招标控制价1,128,330,66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东方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新龙片区、板桥片区)(投资人+EPC+O);标段编号: dfzw20260327003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12833066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投资人,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并与中标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作期限40年。合资公司成立后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为项目法人,并同步开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工作。自招标人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之日起30日内在东方市注册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根据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逐步实缴到位。招标人持股30%;投资人持股70%。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一)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及本项目工程测量、物探,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等。(二)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审查工作,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等。(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档案备案及保修等工作。(四)运营部分:建成后项目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管理。以上四部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施方案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运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根据《关于2026年东方市板桥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审政投〔2026〕24号、《关于东方市板桥镇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审政投〔2026〕25号、《关于2026年东方市新龙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审政投〔2026〕26号、《关于东方市新龙镇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审政投〔2026〕27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合计140175.28万元。其中,“2026年东方市板桥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估算投资19384.36万元,“东方市板桥镇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估算投资40605.97万元,“2026年东方市新龙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估算投资26510.11万元,“东方市新龙镇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工程”估算投资53674.84万元。2.8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建运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投资人通过项目的运营收益收回投资成本,通过向用户收取取排水服务费获得经营收入,可以用于支付本项目运营维护费和项目筹资(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招标人不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兜底机制和股权回购机制。具体合作方式以联合体协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等合同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投资能力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勘察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3)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4)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运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含以上级)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运营管护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同一人);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拟派;3)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4)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5)运营管护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运营管理工作能力及经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运营单位拟派。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5家(含5家);(5)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人盖公章。)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5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6年03月27日 22时30分 至 2026年04月03日 17时30分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东方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新龙片区、板桥片区)(投资人+EPC+O)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50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4-17 8:30:00 ,地点为: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1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4-17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6-4-17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 、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支付、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支付地址:/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 地 址: 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大厦807室
联系人: 苏娇丽 联 系 人: 莫治策
招投标监督部门: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