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6-03-27
项目名称: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万宁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 万宁市 “信用+”
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的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 ,拟遴选一家代理机构作为该项目的 建设 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工作内容
万宁市 “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本次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
建设 费用为 186.39 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财政评审后为准。 招标代理费计价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及琼价费管[2011]225号)标准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五、报名及选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 单独密封的报价函并加盖密封章,报价函须写明招标代理费金额及计算方式明细 ( 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 0 - 20% ,下浮率> 20% 则为无效报价,取消评选资格 )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的证明。
(三)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包含业绩汇总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四)提供近三月投档代理机构员工社保缴纳相关材料。
(五)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以现场形式递交材料 , 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选聘办法
对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由 我单位组织会议讨论 ,结合报名单位的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等综合条件择优确定项目代理单位。
七、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6 年 3 月 28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2、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政府第二办公区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八、其他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中标价。
(二)遴选结果发布媒介: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九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煜
联系电话: 62139623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