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2026-02-04
项目名称: 关于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招标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购标的物: 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 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 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关于申请办理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 琼中建函 〔 202 6 〕 63 号 )、《 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你单位 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 海南长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出具的《 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 ,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本 项目审 定 后的 初步设计及概算 。
二、项目名称: 海南省琼中县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三、 项目建设地点: 琼中县城区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作为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旨在通过河道整治、排水沟渠改造、山谷泄洪通道建设、城区积水点改造等项目的实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具体规模如下:
(一)排水工程
国兴大道(水果市场)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600x300mm盖板沟,长度61米;新建DN500雨水管道,长度15米。
国兴大道(农业农村局)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500x300mm盖板沟,长度9米;新建DN400雨水管道14米;对原有破损的盖板沟进行拆除后新建,新建600x300mm盖板沟,长度10米,600x400mm盖板沟,长度65米;清淤现状雨水口4个;清淤现状雨水沟,长度56米;清淤现状雨水管道,长度40米。
水晶二横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DN1800雨水管道,长度318米;新建DN2000雨水管道,长度172米。
玉锦大道(凤凰城)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DN800雨水管道,长度47米;新建DN1000雨水管道,长度22米;清淤现状雨水沟,长度60米。
龙溪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DN300雨水管道,长度90米;新建偏沟式单箅雨水口4个。
环保局老宿舍区积水点工程:新建 DN1000雨水管道,长度190米,DN600雨水管道,长度53米;对原有破损的盖板沟进行拆除后新建,400x400mm盖板沟,长度24米;500x500mm盖板沟,长度74米;600x600mm盖板沟,长度12米;改造DN300污水管道,长度119米;清淤污水管道,长度97米。
百花一路排水沟工程:新建 600x600mm盖板沟,长度195米;新建DN600雨水管道,长度13米;对破损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面积136平方米。
营根液化石油气站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 DN800雨水管道,长度106米;清淤现状排水沟,长度126米;对现状排水沟进行沟底坡度调整改造,长度52米;对现状排水沟加装盖板,面积76平方米。
(二)营根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治理河段中心线长为 2.341千米;左岸新建护坡长2.11千米,右岸新建护坡长1.937千米;左岸新建堤顶路长1.768千米,新建护栏长2.323千米;新建排水涵共9座,新建下河步级10座。
(三)排洪渠工程
体教融合示范区排洪渠工程:新建排洪渠总长 890米,起点接龙溪路公路涵,终点接公园人行桥,挡墙及底板均采用C25砼结构,其中,尺寸宽5m*高1.2m段长140米,宽5m*高1.5m段长250米,宽6m*高1.2m段长500米;人工湖清淤1863平方米,平均清淤深度1米;拆除人工湖现状拦水坝1座;新建2座排水涵。
建中路周边排洪渠工程:排洪渠干流:新建排洪渠总长 517米,起点接营根河堤顶路公路涵,终点接现状人行桥,挡墙及底板均采用C25砼结构,其中,尺寸宽3m*高1.5m段长211米,宽4m*高1.5m段长274米;新建1座排水涵。排洪渠支流:新建排洪渠总长477米(K322 - K219为现状箱涵,保留),起点接排洪渠干流,终点接国兴大道排水涵,均为C25砼挡土墙,其中,尺寸宽2.5m*高1.2m段长155米,宽3m*高1.2m段长219米;新建6座排水涵。
营根二队电业小区排洪渠工程:新建排洪渠总长 97米,起点接营根河堤顶路公路涵,终点接电业小区土渠,为C30钢筋砼箱涵,箱涵尺寸为净宽2m*净高1.5m;新建1座跌水;新建3座排水口。
百花一路排洪渠道及边坡截流工程:新建排洪渠总长 282米,起点接营根河堤顶路公路涵,终点接百花一路公路涵,挡墙及底板均采用C25砼结构,排洪渠断面尺寸为宽5m*高1.5m;新建1座跌水;新建1座消力池。
五、总投资及 资金来源: 经 审定 后的概算总投资为 11401.35万元,其中工程费874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8.27万元,预备费503.15万元,水利水土保持工程费288.91万元,水利环境保护专项费115.66万元。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 政府 投资 。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 你单位 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 你单位 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 2 6 年 2 月 2 日
( 此件主动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