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缉私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海口海关缉私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海关缉私局
采购标的物: 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缉私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口海关缉私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海口海关 缉私局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
海口海关缉私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二)项目内容。
我局当前在用多个品牌不同型号执法记录仪,接入兼容难,无法实现集中管理存储和录音录像电子证据调阅,无法满足的执法规范化监督需求。为解决上述问题,拟通过购买相关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实现对所有执法记录仪采集的音视频数据实行集中统一的存储、管理和应用,并对数据的采集设备、前端执法记录仪设备进行管理。最终,形成管理软件实用完备化、操作平台规范化、监管实时可视化,实现全局范围内的数据集中优化管理。
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1 、 2 : 《海口海关缉私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以下简称“ 比选文件 ”) 。
(三)施工工期 。
自下达开工令起 30 个工作日。
(四)质保期 。
验收合格当天起计算,质保期 1 年 。
(五)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
(六)最高限价 。
人民币 99800 元 。
(七)施工地点 。
海口海关缉私局 及隶属分局 。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晰)。
(二) 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三) 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或承诺函)。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五) 近 3 年( 2022 年 1 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软件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未提供或无法核实的视为无业绩)。
(六)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 报名时间: 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
(二) 报名地点:海口海关缉私局(地址:海口市 长滨东四街 9 号 410 ) 。
(三) 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1. 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
2.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3.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 1 7 :00 ,地点为 海口海关缉私局 (海口市 长滨东四街 9 号 410 ) 。
(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海关缉私局 。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 9 号 。
联系人: 陈警官、周警官。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缉私局纪检处 。
举报电话: 0898-66 101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