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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O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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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项目名称)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审政投〔 2024 〕 01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有了开展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

2.2 建设地点:东方临港产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

本项目位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工程拟建设包括纵向规划二支路 ( 园区六路 - 园区七路段 ) 、纵向规划二支路 ( 园区七路 - 园区九路段 ) 、疏港二路 ( 园区七路 - 园区七路支路段 ) 、疏港二路 ( 园区九路 - 园区十路段 ) 、纵向规划一支路(园区六路 - 园区七路段)、园区七路、园区七路支路、园区九路(纵向规划二支路 -G225 国道段 ) 、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苑林路、医院北侧路等 12 条市政道路和 G225 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高压走廊线路迁改工程、 2# 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配套工程、应急指挥教育中心共 16 个项目。

1 )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六路 - 园区七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六路,途经园区六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七路,道路全长 1586.458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2 )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七路 - 园区九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园区七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全长 1473.608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3 )疏港二路(园区七路 - 园区七路支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终点交于园区七路支路,道路全长 815.752m ,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6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4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4 )疏港二路(园区九路 - 园区十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九路,终点交于园区十路,道路全长 1475.512m ,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6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4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5 )纵向规划一支路(园区六路 - 园区七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六路,途经园区六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七路,道路全长 1582.783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6 )园区七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一路,途经纵向规划一支路、疏港二路、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疏港三路,道路全长 2555.380m ,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6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5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8 车道。

7 )园区七路支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二路,途经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 G225 国道,道路全长 1239.122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8 )园区九路(纵向规划二支路 -G225 国道段)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 G225 国道,道路全长 508.084m ,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5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4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6 车道。

9 )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园区七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全长 1464.009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18m ,机动车道为双向 2 车道。

10 )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二路,途经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 G225 国道,道路全长 1245.01m ,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18m ,机动车道为双向 2 车道。

11 )苑林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康福路,沿规划线位向西,终点无交叉道路,道路全长 437.856m ,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3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4 车道。

12 )医院北侧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康福路,沿东方医院北侧向西,终点无交叉道路,道路全长 367.827m ,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0m ,机动车道为双向 2 车道。

13 ) G225 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在 G225 西侧进行市政化改造,道路改造起点为感恩南路,沿 G225 国道向南,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 8765m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14 )高压走廊线路迁改工程

高压走廊路线位于 G225 国道西侧。

第一部分: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 110kV 那龙甲乙线 #13-#17 迁改。①新建线路路径总长 1.53km, 其中双回路电缆沟敷设长 1.53km 。②新建电缆型号采用 ZR -YJLW03-64/110kV-1 × 800mm2 ,随电沟敷设 2 根 GYFTZY63-24 管道光缆,新建导线型号采用 JL/LB1A-300/40 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 1 根 JLB40-50 和 1 根 24 芯 OPGW 光缆;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塔 1 基,双回路线路利旧重新紧线 0.24km ,拆除原有双回路线路长 1.51km ,拆除双回路铁塔 7 基。

第二部分:东方市琼湘工业园 10kV 罗带线城新分支线# 1-#31 杆、 10kV 华侨线河边村公变支线# 37-#81 杆迁改。①新建杆塔共 2 基。其中: BY-Z-190 × 12-M 电杆 1 根, BY-Z-190 × 15-M 电杆 1 根。②新建 10kV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FYZA-YJV22-8.7/15kV-3*300mm ², 3.310km (含预留总长)。新建 10kV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FYZA-YJV22-8.7/15kV-3*70mm ² ,0.796km (含预留总长)。新建 10kV 架空绝缘导线 JKLYJ-10kV-70mm ², 0.142km (含预留总长)。③新装普通 GJ -70 拉线 5 组。④新建 10kV 户外开关箱 DDDDDD+PT 型 2 台。⑤新建四回埋管敷设 2540 米 ( MPP 电缆导管φ 200 × 12) ,四回顶管敷设 540 米 (MPP 电缆导管φ 200 × 12) ,单回埋管敷设 30 米 (MPP 电缆导管φ 200 × 12) ,单回顶管敷设 220 米( MPP 电缆导管φ 200 × 12)2 层 2 列排管行人直线井 44 座, 2 层 2 列排管行人三通井 2 座, 2 层 2 列排管行人直线长井 6 座。

15 ) 2# 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配套工程:拟建 2# 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设计规模 0.75 万 m ³ /d ,远期设计规模 2.2 万 m ³ /d ;及配套建设泵站前管网 DN600-800 约 1.8km ;站后 DN600-DN800 压力管约 2.8km 。

16 )应急指挥教育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 2504.32 ㎡,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992.60 ㎡的 2 层建筑,建筑高度为 23.945m ,结构采用框架结构。

2.4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约 226,209.08 万元,其中: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总投资约 169,762.88 万元;“光伏 + ”一体化项目(启动期)总投资约 56,446.20 万元,具体如下。

2.4.1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

根据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约为 169,762.8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29,146.64 万元,工程其他费 36,286.92 万元,基本预备费 4,329.32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

2.4.2 “光伏 + ”一体化项目

按照分期建设、滚动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实施,计划先行启动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一期(含首开区 413 亩,即三一集团、中联、湘科),以及园区内其他应用场景,近期计划装机容量约 135MW ,总投资约 56,446.20 万元,开发周期 3-5 年;远期计划装机容量约 350MW ,总投资约 145,124.23 万元,开发周期 7-12 年。近期投产并进入稳定运营阶段时后,再根据产业落地情况进行逐步开发。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与中标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自有资金和市场化融资。

2.5 合作模式

本方案采用 “投建运一体化 + 资源补偿 ” 的合作模式,按照 “ 分类管理、分期实施 ” 原则进行实施,招标人作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建设单位;招标人与中标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负责 “ 光伏 +” 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缺口。若 “ 光伏 +” 一体化项目的投资收益不足以平衡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的投资缺口,合资公司通过其他经营性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平衡投资缺口,招标人不承诺投资缺口的固定回报、兜底机制和 合资公司的股权回购。

2.6 招标范围 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过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 +EPC+O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遴选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的工程总承包方和“光伏” + 一体化项目的运营方。

2.6.1 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

招标人与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 “合资公司”作为经营性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具体详见初步实施方案)的投资主体,负责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责任。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其中:招标人持股 49% 、股权投资人持股 51% 。注册资本首笔资本 10,000.00 万元,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实缴到位;剩余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期注入合资公司账户作为资本公积。

2.6.2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 EPC 总承包

2.6.2.1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

2.6.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道路照明、电力电信电缆管沟等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高压线迁改工程、房建工程等所有图纸的深化设计及所需的相关专业设计)及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编制施工图(含图纸深化设计)、设计施工驻场协调管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后续技术服务及设计咨询工作、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专人负责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完成所有项目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道路照明、电力电信电缆管沟等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高压线迁改工程、房建工程等建设内容;及时做好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阶段施工;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全部内容为准)。

2.6.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91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25 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 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 开始计算。

2.6.2.4 招标暂定价: 1,302,741,449.30 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11 , 275 , 087.16 元;建安工程费 1 , 291 , 466 , 362.14 元。

2.6.2.5 质量要求:(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3 “光伏 + ”一体化项目运营方

根据东方市临港产业园总体规划, 2035 年园区总负荷约为 558.8MW ,绿电占比将逐步提高至 90% ,“光伏 + ”已成为推动产业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的重要动力,引入具备运营实力的运营方,有利于加快构建园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源网荷载协同发展,助力园区实现双碳目标,打造“净零”产业园区。中标社会合作方通过股权投资或委托运营的合作模式,负责“光伏 + ”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具体合作模式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2.7 其他要求: 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42590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资金、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资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1.1 投资资金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 :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近三年度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年限提供)。

3.1.2 设计资质要求: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 〕 94 号 ] 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

3.1.3 施工资质要求: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 〕 94 号 ] 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运营管理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 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 5 信誉要求: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ggzy )(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5.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 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1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8:30 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PD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 对PDF 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 加密压缩的rar 格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控国际广场 A 座 703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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