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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天安乡陀牙村立新村30亩集体土地产业配套道路硬化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天安乡陀牙村立新村30亩集体土地产业配套道路硬化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道路硬化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单位

项目地区:海南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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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 选聘天安乡陀牙村立新村 30亩集体土地产业配套道路硬化项目 设计、预算

编制和预算审核单位 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天安乡陀牙村立新村 30亩集体土地产业配套道路硬化项目 。

二、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 : 东方市 天安乡 陀牙村立新自然村 。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新建一条长约 1300米、宽3米的生产运输道路,道路结构采用15cm碎石垫层+18cm混凝土面层的硬化水泥路 。 项目总投资 90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工作内容及合同费用

本次公开 选聘 的是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和预算评审单位,根据本工程的技术标准,本次选聘设计编制服务合同费用根据计价格〔 2002〕10号取费标准收取,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服务合同费用根据琼价协〔2020〕01号取费标准收取。各报名单位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10%),最终费用以取费标准计费后,计算中标下浮率为准。

四、资格要求

(一)设计单位

本次设计编制单位具有市政工程设计 丙 级或以上资质条件,并配备相应专业的设计编制人员。

具体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二)预算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受委托人必须为所报名单位人员,须持有所报名单位近三个月社保清单。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本单位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清单。

4.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下浮率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 须写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价函格式自拟 (只注明下浮率,不注明报价金额)。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 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以上材料 (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报价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下浮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于 2026年 2 月 3 日至 2026年 2 月 7 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日内到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振兴工作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2 月 7 日下午 6: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选办法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 . 报价单位在 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3 . 报价单位在 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4. 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报名单位若提交同个项目的预算编制报名材料和预算审核报名材料,可保留报名资格,如同时中标则预算审核单位中标顺序顺延至第二候选人);

5 . 我 乡 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6 .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 .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选聘单位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2026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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