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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DHN2024-1213

招标公司: 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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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HDHN2024-1213

2、 项目名称: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 22 个停车位,包括易燃气体(含毒性气体)停车组( 4 个空载停车位)、可燃液体停车组( 4 个空载停车位)、液化气体(非液化烃)类停车组( 4 个空载、 4 个重载停车位)、酸碱类停车组( 4 个空载、 2 个重载停车位)。建设相应配套建筑:综合服务中心 1 座,建筑面积 600 ㎡ ;公用工程间(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维修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810 ㎡;初期雨水 /事故水池1座,占地300㎡,有效容积1650㎡;门卫室2座,总建筑面积182.26㎡。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40500.00 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6、 采购内容: 初步设计 ( 含概算 ) 、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 ( 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 ,根据《中共东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项目审批“一体集成 ”“一果多用”模式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达到施工图和预算的深度。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签订合同 后 60 日历天。

8、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6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企业注册或登记,其执业资格须满足工程类别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单独一家企业投标人 或联合体 投标人 资质 须 同时具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 本次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供应商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 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注册二级建筑师及 以上资格(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3.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3.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3.5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 6 参加 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并加盖公章 );

3.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3. 8 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显示的截图时间需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申领

2、获取时间: 2024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4年 12 月 26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获取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南方明珠海晨园 B6-2

4、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获取时间截止前到获取地点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5、售价:¥500元/套(报名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可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午】 09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

2. 响应 文件递交地址 (地点)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3 号开标室 (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

五、开启

1 、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午】 09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3 号开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作要求 。

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

3 、投标保证金 的形式: / 。

4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8800 元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南方明珠海晨园 B6-2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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