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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滨海北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东方市滨海北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NDWZB20230648

招标公司: 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市政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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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滨海北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项目(监理)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滨海北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项目(监理)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2座1707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6日 10 点 3 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DWZB20230648

2.项目名称: 东方市滨海北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60600 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最高限价: 560600 元;

6.采购需求: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具体详 见磋商文件《 采购 需求 》 ) ;

7.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道路起点位于现状北黎路交叉口终点衔接现状村内水泥路,全长815.389m,红线宽度30m,为一条双向4车道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照明、电力、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8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为止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格式自拟 );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承诺 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提供 承诺函或 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 :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含)以上资 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我省同时担任不超过 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时担任数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指定一名符合条件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情况,并承诺响应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格式自拟,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4.2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 24 年 12 月 02 日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2座1707房。

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元;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0 24 年 12 月 06 日 10 点 3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开标室 7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五、开启

时间: 20 24 年 12 月 06 日 10 点 3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相关取费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标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贰拾柒元贰角(¥6727.2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信息:

名 称: 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市城投公司

联 系方 式: 0898 - 25518686

2.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名 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2座1707房

联 系方 式 :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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