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 2025-11-11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南丰镇南丰社区
采购标的物: 排水沟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儋州
标题: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00821982-4/2查看完整信息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儋州市南丰镇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时效性: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
公告
我镇拟实施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现以公告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丰镇南丰社区排水沟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三、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
四、最高限价:214168.79元,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五、资格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六、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publishweb /)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5.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环保类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10.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11.根据附件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手写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定方式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6.中标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1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八、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4日(节假日不办理),8:30-12:00,15:0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报名地址:南丰镇人民政府A104室(联系人:符主任;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施工图
2.工程量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工程量.xlsx
施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