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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2025-11-06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

采购标的物: 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地区:海南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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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本公告下载采购需求文件,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反馈截止时间前提交。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围绕充分为干部职工基本利益提供国家税务局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5年12月-2026年11月机关、东方大道办公区、四更分局、大田分局、东河分局、感城分局等6个食堂烹饪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食材采购配送、食材品质管理、食材配送成本监控、饭菜安排与烹制、食堂卫生维护与消毒、厨具、餐具清洗与消毒、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报餐、用餐人数管理、食堂的水电节能管理等。

服务范围:1、机关食堂: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44号,日均用餐人数约 111人;

2、东方大道办公区食堂: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日均用餐人数约40人;

3、四更分局食堂:位于东方市四更镇218省道,日均用餐人数约 8人。

4、大田分局食堂: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大道东9号,日均用餐人数约7人;

5、东河分局食堂:位于东方市东河镇东风路36号,日均用餐人数约 7人;

6、感城分局食堂:位于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政法路42号,日均用餐人数约7人。

预算金额: 188.081432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 意见反馈时间、方式

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查看完整信息

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

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4号

项目联系人: 刘文琦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四、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附件: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食堂烹饪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需求.docx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烹饪(含食材配送)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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