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10号三层综合楼招租交易公告
- 2025-10-14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10号三层综合楼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QY202509HN2178
招标公司: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标的物: 综合楼招租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项目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 10号三层综合楼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509HN2178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 5 年 10 月 10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 5 年 10 月 22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 10号三层综合楼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 )
评估价格
(元 / 月)
挂牌价格
(元 / 月)
竞租保证金
(万元)
1
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 10号三层综合楼招租
922.77
27306
27306
10
租赁期限
5 年
租金 支付 方式
租金按 月 支付 ,先交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60日历天 (装修期内免租金,不包含在总租期内)
租赁押金
第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无
房屋 现状
标的位于 秀英区海港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 , 建成于 1995年,至今已30年,房屋装修简单陈旧,维护保养较差,如重新入住,需进行相应维修及装修。 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
承租方不得利用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房屋用于高噪音、高污染场所,不得影响周边小区居民健康和生活休息,并符合环保要求。如用作宾馆、医院、康养机构等,优先保障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轮勤轮休及医疗需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5年6月9日
评估机构
海南 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招 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招租方 名称: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1100000MB02967459
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路一号
负责人 : 王海兴
机构性质 : 行政事业单位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 房屋 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 . 竞租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 报名 应 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 支付 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3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 、 成交后, 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 和租赁押金 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 将押金缴纳至 招租 方账户后提出申请, 招租 方可配合 承租方 出具证明退还其缴纳在产权交易平台的 剩余保证金。
4. 房屋装修、水电、消防、楼梯、防水等按现状情况进行出租,招租方不再另行维修维护或购建相关设施设备,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修缮加固由招租方负责。
5. 承租方不得破坏、 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原则上不得转租,如需转租第三方或合作经营的,须向招租方书面报备(报备信息包含:次承租方/合作经营方基本信息、起止时间、用途等相关信息),转租第三方或合作经营的,经营范围、合同租赁期不得违背或超出招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约定。
7. 装修免租期共 60日历天,装修免租期 内承租方原则上不得使用房屋。 如 提前使用 需向 招租方 报批,并按照对外营业所占面积 按月 收取租金,如不足月份按照所占面积 和 所占天数收取租金。
8. 因 承租 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 承租 方承担。租赁期间(含免租装修期), 承租 方 承担落实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 执行当地有关部门 消防 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规定, 招租方 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该房屋土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租金按年度标准每月预付。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日内、 使用房屋前,向招租方预付下月租金。以后,承租方于每月 20日前预缴下月的租金。
10.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原合同仍有效。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其所缴纳的押金作为“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直接补偿给招租方,不予退还。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单位扩改建、移民管理机构使用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必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必要的搬迁时间,承租方的经济损失招租方不予赔偿。
11.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 承租方 须将房屋清扫干净后无条件退还 招租 方,如 承租方 未尽该项义务, 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招租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3 倍作为违约金 。 承租方逾期 1个月 不交还房产,招租方在三倍收取原日租金的基础上,没收全部押金。
12.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不得在房屋内制造高噪音、高污染,不得影响所在小区居民健康和生活休息 。
13. 房屋涉及与小区其他业主、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纠纷处置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予以配合解释。
14 、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 租赁合同 执行 。
标的交割
按 租赁合同 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 按 租赁合同 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 、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 “ 价高优先、依次递 补 ” 原则确定承租方。 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 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 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 、 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 竞租人凭 E 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 E 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 、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有关《 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 、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 10号三层综合楼
报名时间
20 2 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 2 5 年 10 月 22 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 2025年 10 月 22 日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 2.5%由承租方承担。 ( 单个标的不低于 1000元。 )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 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 10号三层综合楼招租
10 月 10 日 9:00
10 月 23 日 9:00
100
120 秒
附件下载
1、 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 交易二部 吴先生 665580 21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 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刘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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