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起重船租赁招标公告
- 2025-09-19
项目名称: 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起重船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维修保养、起重船租赁、排水沉管可靠性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核电 1、2号机组GD4排水沉管可靠性提升项目(第一阶段)
船机设备租赁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 1、2号机组GD4排水沉管可靠性提升项目(第一阶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起重船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昌江核电厂 1、2号机组海域排水工程位于海南昌江海尾镇,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参考 2024年09月19日海域排水工程1#、2#机组GD4排水沉管探测报告,排水管线端部1#和2#戽头沉管淤堵严重,根据采集的视频分析淤积物表面主要为固结砂砾、中细砂、淤泥等沉积物,个别砾石直径约4-5cm。管内最深处高程为-23.1m,极端高水位为+3.2m,最大水深26.3m。排水头部1 # 和 2 # 戽头淤堵严重,初步估算项目总清淤量约 1154m³。依据建设单位大修计划2号核电机组计划于 2025年10月18日开始 , 1号核电机组计划于 2026年2月24日开始 ,每次大修水上船船作业时间计划 1个月。需船舶提前1周抵场,进行核电入场安全培训和海事安全检查,对排水管线戽头盖板进行开启、并配合过程中对淤积物清理,清理完成后恢复盖板至原状。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 和本次 租赁招标船机设备 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起重船
2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件
3
计划交船期
暂定 2 02 5 年 10 月 10 日及 2026 年 2 月 18 日(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4
工作内容
海上构件吊装及甲方指定的工作
5
使用地点
海南省西南部海尾镇昌江核电厂大件码头水域及甲方指定地点
6
船机设备数量
1艘
7
设备能力
沿海及以上航区;固定扒杆,双主钩;跨距 20-25m米时,自航,船舶配备起锚艇,拟吊戽头盖板构件:单件尺寸4800*5000*1000mm,重60t;起吊高度20m时,构件内侧边缘距吊臂留有不小于8m的安全距离;出厂年限不超15年,需配合清淤机器人相关作业使用,船舶需提供250KW电力接口。甲板须有足够空地供甲方放置潜水设备、沉淀池、清淤机器人以及其他小型设备。
8
人员要求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配员要求,船员具备所持证书相对应岗位的操作能力,并参加通过核电入场安全培训
9
租赁方式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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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暂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026 年 2 月 23 日 -2026 年 3 月 25 日(船舶需提前 7 日进场配合海事验收检查) 因本次租赁为分段租赁,在间断期间,市场价格若上涨第二阶段租赁按投标报价执行,若市场价格降低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11
供油方式
投标方供油
12
维修保养
投标方负责维护保养
13
其它要求
1 、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并保障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2、严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3、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4、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 资质及 船舶租赁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1 8 时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9 月 30 日 10 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