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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招租交易公告

  • 2025-09-15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ZX202508HN2140-1

招标公司: 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办公房地产招租办公房地产分别招租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

名称

海口市大同路 36号华能大厦第九 、十 层办公房地产 分别招租

项目

编号

ZX202508HN2140 -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 5 年 9 月 9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 5 年 9 月 22 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海口 市 龙华区 大同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 / 月 租金(元)

1

海口市大同路 36号

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 招租

1104.01

50000

30,559.00

2

海口市大同路 36号

华能大厦第 十 层办公房地产 招租

1104.01

50000

30,625.00

租赁

期限

租金

支付

1. 租赁期限: 5年;

2. 租金每月一付, 每月 10 日之前支付当月租金, 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

方式

装修

期限

2个月(不含在5年租赁期内)

租赁押金 (元)

首年租金标准的 三 个月租金总额

标的

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

现状

1、 标的位于海口市大同路 36号,东至大同路、南至金鹿古玩城、西至其他用地、北至财富中心用地,周边有财富中心、明珠广场、银行、酒店、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人民公园等配套设施,附近有丽都花园、南希花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人口聚集度较好,交通条件较便利,地理位置较好。

2、 资产详情见 《房地产估价报告》 ,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租赁

用途

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经营液化气加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出售及带污染、高噪音的行业(如歌舞、音响销售、化工等)。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 业主 或第三人,造成业主或第三人投诉、索赔或行政部门处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重大事

项说明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同挂牌价

评估基准日

202 5 年 7 月 9 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招租 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招租 方名称: 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60000MB1R509870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 100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7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艳

招租 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租 方

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 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参与竞租(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 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15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15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 、 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 、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如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指标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均由承租方承担。

9 、 自 标的交付 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交付前产生的由招租方负责及承担。

10 、 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1、 其他未尽事宜按《 房屋租赁合同 》执行。

标的交割

招租方收齐首次租金及押金后 5日内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特别告知

1 、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 、 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 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标的按现状 招租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 招租 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 招租 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咨询 报告等资料。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 补 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 、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 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 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龙华区 大同路

报名时间

202 5 年 9 月 9 日至 20 25 年 9 月 22 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 202 5 年 9 月 22 日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 《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 、 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 承诺书;

4、 其它相关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不含次高报价者),竞租保证金将于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 、 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的;

(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的;

(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承租方按 5 年总租金的 2.5%支付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大同路 36号

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 招租

9月9日 9:00

9 月 23 日 9:00

300 元

120秒

2

海口市大同路 36号

华能大厦第 十 层办公房地产 招租

9月9日 9:00

9 月 23 日 9: 1 0

300 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 、 《承租申请表》

2 、 《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 、 《 房屋租赁合同 》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 交易二部 李女士 0898- 66558030 陈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 信息部 刘先生 0898- 66558002

单位地址

1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 号华夏银行大厦 18 楼

2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 18 号窗口

3 、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 A3 栋 8 楼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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