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 2025-09-01
项目名称: 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儋州市雅星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海南 儋州
标题: 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00821974-4/2查看完整信息 分 类: 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儋州市雅星镇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时效性:
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为增强群众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意识,培养民族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为我镇创设良好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生活氛围, 现将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雅星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项目 。
二、预算金额最高为 25.2万元 。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拟于 雅星中学、八一中学、八一糖厂中学、八一明湖广场 建设 30 个 1.5 米 *1.4 米的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展板 。
(二)拟 于 雅星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5 个自然村、新让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6 个自然村、新隆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2 个自然村、大沟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6 个自然村 建设 24 个 1.6 米 *1.0 米 *0.7 米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橱窗
( 三 ) 拟于 雅星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5 个自然村、新让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6 个自然村、新隆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2 个自然村、大沟黎族村民委员会及 6 个自然村 建设 24 个 1.6 米 *1.0 米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喷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三)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询价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二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
( 三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四 )报价函。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结果公示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我 镇 将对提交的报价资料进行 审核 ,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取供应商,并于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
七、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报送时间: 2025 年 9 月 1 日 - 9 月 5 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点: 儋州市雅星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办 。
3. 联系人: 林 先生;联系电话: 0898- 23782202 。
儋州市雅星镇人民政府
2025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