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及相关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8-22
项目名称: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及相关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及相关宣传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为展示海南 自由贸易港 在制度集成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和 最新成果 ,增强公众 和市场主体 对海南自 由 贸 易 港建设的 认知 ,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 我办 ” )拟 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新一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 。现公开遴选第三方 服务 机构 , 做好此次 新闻发布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宣传事宜 , 现就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自由贸易港 新一批 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新闻发布 会 及相关宣传项目。
二、 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30 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内容
(一)策划并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新闻发布会及解读活动。 围绕第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组织策划一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的新闻发布会,通过主动发布、现场互动、宣传引导等多样化的活动环节,提高新闻发布的可读性和亲民度,帮助社会大众和市场主体更通俗易懂地理解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及背后的故事,通过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的发布和解读,提升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市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预期。
(二)制作宣传解读短视频。 聚焦第十八批、第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通过实地采访、动画讲解等多样化形式,制作不少于 12 期案例宣传解读短视频,要求每条短视频时长 1 分钟以上,可适用于在微信、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 同时,结合发布新闻发布会宣传海报、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深度分析解读文章等其他多种形式,在新闻发布会前后,为新闻发布会预热造势。
(三)制作一期 2024 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总览宣传视频。 回顾 2024 年度已发布的三批次(第十七、十八、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介绍 3 批案例内容及成果成效,收集整合相关文字、视频素材,制作一期 2024 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总览宣传视频,并在新闻发布会前后策划发布。
四、 项目实施时间
第十九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经省委深改委(自贸港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
五、新闻发布会地点
供应商建议后由采购人指定 。
六 、 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 ① 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 ②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 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 ;
( 二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三 )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 失信被执行人 ” 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 四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五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视频规格要求: 1. 语种:中文 / 英文; 2. 字幕:根据采购商要求; 3. 解说词:风格凝练自然、生动趣味。 4. 配音:市级以上电视台专业配音员,著作权与使用权归采购商。 5. 画面指标:全高清 1920*1080 (同时转录成 1080 、 720 等多种格式), 16:9 画面比,保证成片质量以及画面质感。 6. 影片格式: MPG 、 AVI 等,适合于自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网络(海南自贸港官方网站、各大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多平台播放。 7. 拍摄方式:使用 4K 数字高清摄像机、灯光、收音专业拍摄设备实拍。 8. 制作方式:根据主题需要,综合运用实拍、视频素材剪辑、二三维动画制作、特效合成等手段表现,后期画面剪辑使用高清系统工作站、达芬奇调色(或同品质)系统等设备进行后期制作,确保画面流畅、有感染力。所用素材须不存在版权纠纷。
七 、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中了解到的涉及我办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我办书面认可,对前述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因成交供应商(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5 日
(二)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申请地点
1.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 2 : 00 。
2. 地点:申请文件一式六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送至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69 号海南广场 1 号楼 423 房,邮编 570203 ),若使用寄递方式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三)申请文件组成
1. 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 供应商及团队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
3. 项目服务方案 ;
4. 供应商简介及团队简介等。
(四)评定标准
1. 符合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
2. 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 优质服务案例 ;
3.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和团队要求等内容 ;
4. 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 ;
5. 同等条件下 新闻发布会策划方案和供应商 综合服务能力择优原则 ;
6. 收到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申请后 , 我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比选并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定结果将通过 “ 海南自由贸易港 ” 官方网站公布。未中选的报价单位,我办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五)联系方式
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9 号海南广场 1 号楼 423 房。
2. 联系人:伍先生,电话: 0898-68523281 。
3. 邮箱: zhc_sgb@hainan.gov.cn 。
4. 投诉联系人:陈女士,电话 0898-6872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