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关于遴选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单位的公告
- 2025-08-19
项目名称: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关于遴选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单位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口市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43、44项工作要求,紧扣“世界清洁地球日”节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形式,重点强化市民对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的认知, 为推动形成 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
二、项目背景与目标
以“世界清洁地球日,垃圾分类来助力”为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方案》年度重点任务,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在琼山区红城湖公园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重点普及厨余垃圾的分类标准、投放要求及收运和处理流程,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分类实践,提升分类准确率,助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三、活动基本信息
时间:拟定2025年9月19日(周五)19:00-22:00
地点:琼山区红城湖公园(怡和湖城大境营销中心前的广场,场地面积230㎡,详见附件.宣传活动场地俯瞰图和场地实景)
主题:世界清洁地球日,垃圾分类来助力
指导单位: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具体名单由主办单位确定
主办单位: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欧绿保神州(海南)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具体名单由主办单位确定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需围绕活动目标,完成以下核心任务:
(一)活动策划设计
制定《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拟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安排和场地布置,明确互动环节设计、宣传内容展示、人员分工等内容,方案需包含线上和线下互动内容,重点宣传我市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实操指导、收运和处理措施。
宣传物料:定制活动海报、手册(含分类指南、政策解读)、互动道具(如分类标识卡片、模型)、互动奖品(分类定制)等,物料设计需符合主题且便于传播。
结合“世界清洁地球日”主题,融入环保理念,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展示(如通过LED屏幕播放欧绿保神州(海南)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科普视频、本地分类成效数据)等形式,强化市民对垃圾分类与生态保护关联的认知。
(二)活动执行与保障
负责活动全流程执行,包括场地布置(需符合230㎡场地限制,合理划分签到区、互动区、LED视频展示区、打卡区等)、物资采购(奖品、宣传物料等)、人员组织(志愿者、讲解员、技术支持人员等)及现场秩序维护,确保互动环节安全有序。
活动期间需安排专人进行视频记录、照片采集及实时宣传(如图片直播、抖音直播、现场短视频推送),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及完整影像资料。
(三)其他要求
严格遵守《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活动内容需经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活动成果(包括影像资料、宣传数据、市民反馈等)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五、经费预算
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含互动环节奖品、宣传物料制作、执行服务等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申报文件无效。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人员力量。
(二)申报单位法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四)申报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申报文件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申报材料的正本必须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3、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4、若此前策划执行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请提供有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节选服务内容、签署页、媒体报道等包含关键信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密封)。
5《2025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需包含本公告第四部分服务内容与要求的具体设计及预算清单,需密封)。
(二)上述申报文件于2025年8月29日17:00前送达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街6号环卫大厦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二楼办公室(工作日接收时间:9:00-12:00,15:00-17: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八、比价采购办法
(一)我中心将对所有收到的符合条件的活动方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为综合评价法),确定中选单位。
(二)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不足3家,我中心将重新发布公告;若两次发布公告均没有≥3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交方案,将采用邀约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符合条件单位≥3家,按综合评价法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单位。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自行备份申报材料,未中选单位材料不予退回。
(二)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筹备工作,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及完整影像资料。
(三)合同签订:中选单位需在中选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恶意竞标,该申报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我中心有关项目采购遴选、招投标。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活动主要执行期为9月19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 杨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宣传活动场地俯瞰图和场地实景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宣传活动场地俯瞰图
宣传活动场地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