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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 2025-08-14

项目名称: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兰洋镇番开村委会

采购标的物: 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地区:海南 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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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00822010-4/2查看完整信息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儋州市兰洋镇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文 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时效性:

儋州 市 兰洋 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 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监理 单位的公告

我镇拟实施 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的规定,本项目未达到 公开 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 监理 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兰洋镇番开村委会江汉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 儋州 市 兰洋 镇人民政府

三、控制价: 9793.40 元,投标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 0-10%)

四、选聘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 注册 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 4 年 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202 4 年 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 3 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9.根据附件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手写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六、选聘方式 :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6.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1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接工作要求,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4 日 -202 5 年 8 月 18 日 (节假日不办理) , 9 : 0 0-11:30,15:00-1 7 : 0 0,报名地址为 兰洋 镇人民政府 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楼项目 办(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 0898- 23356811、查看完整信息

儋州 市 兰洋 镇人民政府

202 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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