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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的通告

  • 2025-07-25

项目名称: 海口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的通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商务局

采购标的物: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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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入选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建设周期3年(2025年—2027年)。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1.支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骨干市场包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商品市场,商品市场主要经营小商品、纺织、文体、家居等日用消费品,不包括大宗、能源、金融等市场。

2.支持菜市场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菜市场和智慧菜市场改造,支持菜市场拓展小修小补、餐饮等服务功能,支持连锁菜店。

3.支持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升级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及冷链全过程监管系统建设。

4.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升级改造。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改造,支持标准物流载具使用和普及,支持物流载具循环共用体系构建,支持将标准物流载具与共同配送、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相结合,推广带板运输、带盘运输等高效模式。支持物流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感应货架、立体仓库等设施设备,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5.重点支持提振消费新举措。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米、面、油、肉、蛋、菜、奶、方便食品、水产等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1.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支持仓储、理货、包装、装卸区域和设施设备改造,支持检测、加工、废弃物处理等配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信息获取、分析、电子交易等数字化转型,支持“平急两用”场地、临时交易区、备用交易场所、应急救援、防火防汛等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支持向超市、农贸市场、生鲜店等末端消费网点延伸供应渠道。

2.支持骨干仓储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含城郊大仓基地),打造集长期仓储、区域分拨、集中加工、分拣包装、城市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生活必需品仓储配送枢纽。支持骨干仓储企业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新增冷链配送车辆、移动冷库、新能源配送车辆等,新增冷库设备设施,提高仓储、加工、配送的能力和效率。

3.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增强商业储备能力,支持保供企业新增配送车辆、配送设备等,提高储备投放效率,探索小包装食品储备试点。

4.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拓展生活必需品量价监测样本,加强价格波动、供需情况的预测和分析,探索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结果互认,提升预测预警和指挥调度能力。

5.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布局一批生活物资临时转运接驳站,预置部分转运、分拣、包装等设备设施,储备建设一批集零售、餐饮、住宿、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平急结合”的社区商业体系。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1.支持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支持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大集)等,支持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升级,支持完善餐饮、理发、快递收发等服务功能,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

2.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3.支持村级消费终端改造。支持村级夫妻店改造升级为连锁便利店,支持便利店、农资店、快递点等“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丰富快递代收代投、便民缴费等服务功能。

4.重点支持提振消费新举措。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骨干流通企业主要包括限额以上的批发与零售业、住宿与餐饮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及升级改造。支持传统批发零售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支持批发企业增强物流配送、研发设计、展览展示、电子商务等新型功能;支持零售企业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发展连锁经营,对实体店铺开展数字化改造,拓展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缴费、社区配送等服务功能,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网络零售。

2.支持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

3.支持供应链协同发展。支持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重点支持提振消费新举措。鼓励加快新业态培育。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提升消费供给水平。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

1.支持分拣中心建设。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家具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

2.支持中转站点建设。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家具消费循环。

3.支持终端回收点建设。支持社区回收点建设,支持“以车代库”、“互联网+回收”等上门回收模式,支持智能回收终端部署;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主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2.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4月(因并购重组等特殊原因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3.应为项目实际投资和实施主体;

4.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5.财务情况良好,不存在资金链断裂、账户被冻结等风险问题;

6.愿意配合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调度审查等工作。

(二)项目条件

1.建设内容符合五个支持方向;

2.建设地位于海口市辖区内;

3.项目开工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4年1月1日,且能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间建成。

4.有明确的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已落实并有合理的支出计划安排,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5.使用租赁场地建设的,租赁结束期不早于2027年12月31日;

6.需要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项目,应手续齐全或可在近2个月内完成所有必要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征集:

1.项目主体近3年被列入国家、省级、市级信用平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项目主体近3年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3.项目主体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4.项目近3年已获得过中央财政资金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

5.项目建设内容模糊、成效无法判断,或不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或支持发展方向的。

三、资金禁止支持内容

(一)偿还债务,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二)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楼装修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用于土建以及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项目,包括土地购置、租赁费用,房屋建设相关的勘测、设计、评估等费用。

(四)企业内部管理相关投资和支出,如办公楼、员工宿舍、办公物品、人员工资等。

四、征集程序

企业根据征集方向和条件,自主填报《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联系人:辛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sw68602580@163.com)。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潘工/查看完整信息,程工/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预申报材料模板

海口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5日

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预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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