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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化肥一期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升级优化项目

  • 2025-07-25

项目名称: 化肥一期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升级优化项目

招标公司: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升级优化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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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一期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升级优化项目

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计划于近期对化肥一期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进行升级优化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 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采办包名称

化肥一期辅锅脱硝催化剂模块升级优化项目

二、主要供货/服务内容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 司化肥一期辅锅为为燃气轮机乏 气余热回收节能型锅炉(简称辅锅),型号为GT-WHB,设计能力为生产513 ℃、11.2 MPaG、100 t/h 的高压蒸汽燃气锅炉,1996 年开始投用。化肥一期辅锅有两种运行方式,第一种是以燃气透平的乏气为燃烧空气的补燃运行方式(TEG方式);第二种是在02燃气透平停止运行的 情况下,启动鼓风机直接送风作为燃烧空气的常规锅炉运行方式(FDF方式)。

正常工况下辅锅以TEG方式运行,利用燃机乏气作为助燃空气且回收利用燃机乏气余热。燃气乏气本身含有NOx约35mg/m 3 (基准氧含量15%),经燃烧器燃烧产生部分NOx,辅锅烟气中氮氧化物约为120mg/m 3 (基准氧含量3%)。在燃机事故状态下,辅锅采用FDF方式运行。由于FDF方式与TEG方式采用的助燃空气不同,且两种方式下使用燃烧器方式不一致,造成FDF与TEG方式下辅锅炉膛热力场发生变化,在FDF方式下辅锅烟气中氮氧化物约140mg/m 3 (基准氧含量3%)。

2026年1月1日海南省将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该标准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为50mg/m3。本项目以化肥一期辅锅烟气工况条件为基础,通过SCR脱硝技术,使辅锅排放烟气中NOx≤45mg/m3(基准氧含量3.5%)、颗粒物≤5mg/m3、SO2≤10mg/m3,使辅锅烟气排放达到海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要求。

三、技术指标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2或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止已完成的燃气锅炉SCR脱硝改造业绩1项。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2)项目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项目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五、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 乐莹 技术联系人:符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eying@ 电子邮件: fujun7@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7月30日前 与联系人接洽 。

202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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