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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23

项目名称: 和平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NXS2025-C027

招标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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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鑫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3 14:46:54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平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8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年 08月04日09时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XS2025-C0 27

项目名称:和平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72899.13元

最高限价: 1472899.13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自拟)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 2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1)供应商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

3.6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脱贫指【2020】5 号文,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目,新劳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 10%”的承诺,承诺函具体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证明材料: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30 日,每天上午 0 9 : 0 0 至 1 1:30 ,下午 1 4 : 3 0 至 1 7 :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804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8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8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 /) 。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海南鑫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804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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