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6号铺面招租项目
- 2025-07-13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6号铺面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QY202303HN2037
招标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
采购标的物: 铺面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标的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6号铺面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QY202303HN2037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首次登载报刊 海南日报 点击次数 79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3-09 挂牌期满日期 2023-03-22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 标的所属行业 租赁经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万元) 2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6号铺面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QY202303HN2037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3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3月22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南大学海甸校旅院商业街
序号
标的名称
营业范围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月)
挂牌底价(元/月)
1
海甸校区旅院
6号铺面
水吧
12.5
20000
1962.5
1962.5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元)
5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房屋现状
位于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一条街,从东往西编为1-8号。主要服务对象为海南大学校园内三万多名师生。该区域旁学生食堂设有水吧项目。
租赁用途
水吧
重大事
项说明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1年4月21日
评估机构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查看完整信息0732M
注册地: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经济类型: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财政厅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人、招租方工作人员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参与竞租,直系亲属为招租方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应予以回避,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提供承诺书。
2、已有承租我校海甸校区商业网点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不得参与竟租。
3、承租方只能从事本公告指定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不得使用该商铺从事指定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特别是违法行为等。。
4、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经营人或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且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标的指定的经营范围 。
6、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协调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学校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所提供的招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报名的意向承租人不足3名,则该项目不成交;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达3名及以上,启动网络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现场展示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商业街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2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3月2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缴纳2万元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报价。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按照上述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的第1项要求)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承租方按总租金(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月起至2025年6月30日)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甸校区旅院
6号铺面
3月23日9:00
3月23日9:30
1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承租申请表(招租类).doc
网络竞价须知(招租类).doc
商铺租赁合同.doc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魏女士 66558003 刘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