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桂林洋开发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城公寓,绿康公司宿舍)招标代理机构的通告(二次招标)
- 2025-07-09
项目名称: 关于选聘桂林洋开发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城公寓,绿康公司宿舍)招标代理机构的通告(二次招标)
招标公司: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的工作部署, 我 开发区拟实施桂林洋开发区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狮城公寓、绿康公司宿舍) ,现 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诚邀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项目概况及选聘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标项目概况
改造两个小区,共涉及 2栋楼,108户,概算批复总投资239.07万元,其中建安费207.72万元(实际以财政预算评审为准)。
三、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完成桂 林洋开发区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 (狮城公寓、绿康公司宿舍) 相关招标工作。
四、招标代理费控制价
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 2011〕225号)收费标准的八折 作为 代理费用 控制价(即:按收费标准下浮 20%作为控制价 ) 。
五、 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无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方面不良记录;
(四)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注册备案;
(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且诚信档案手册内无招标代理方面不良行为记录;
(六)无违法失信行为。
( 七 )参加本次选聘报名的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 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委托工作人员递交材料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 ;
(三)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注册备案截图;
(四)诚信档案手册;
(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查询截图;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查询截图;
( 七 )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起人、股东及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八)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2 .机构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 3 .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代理机构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九)报价函。本次采取下浮率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十)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
上述材料 装订成册 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密封,未进行密封的机构,则不具有报名资格。
七、 递交材料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 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 33号。
(二)时间: 202 5 年 7 月 9 日至 202 5 年 7 月 16 日 ,上午 8:30至12:00, 下 午 2:00至5:30 。
(三)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65710171 。
八 、代理机构选定
我 开发区 将组织评分小组对代理机构递交的材料拆封,并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对代理机构进行 资格审查 , 针对符合条件的,按评分办法计算得分,得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中标。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评分小组通过抽签决定。
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将电话通知中选机构,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 评分办法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 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