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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 2025-07-01

项目名称: 2025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标的物: 旅游宣传推广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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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为积极开拓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客源市场,持续加强中亚地区入境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力度,我厅拟组织工作团于2025年7月21日—25日赴哈乌两国开展海南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出国期间,拟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分别举办一场旅游推介会,并拜访当地经营海南旅游线路的组团社、包机商、航空公司。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对工作团人员住宿安排、会务组织等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5年7月21日-25日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负责工作团公务人员出访行程的食宿安排,其中住宿费按出国管理办法要求据实结算,伙食和公杂费包干使用;负责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旅游推介会和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旅游推介会策划执行;负责活动所需文案策划、视觉设计等。

(二)预算不超过¥501443.00元(含税),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明细表。(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七)单位承接相关项目案例材料;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提供一份电子版。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8时前。纸质材料及U盘装电子版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5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报价文件响应要求

2.项目需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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