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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权交易所]长流镇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1号铺面招租交易公告

  • 2025-06-20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长流镇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1号铺面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QY202506HN2093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招租铺面招租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名称

海口市 龙华区义兴街 184号六层房屋 等 9 宗资产分别 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506HN209 3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 5 年 6 月 16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 5 年 6 月 30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 义兴街、海甸岛等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竞租保证金

( 万 元)

评估价元 /月租金

挂牌底价元 / 月 租金

1

龙华区义兴街 184号六层房屋 招租

619.2

4.3

12012

12012

2

海甸三西路 25号第一间第1、2层

49.51

1

2633

2633

3

海甸三西路 25号第二、三间第1、2层

80.89

1.5

4037

4037

4

振东街 48号第1间铺面

24.4

0.3

1064

1064

5

振东街 48号第2间铺面

17.37

0.5

757

757

6

振东街 51号2幢宿舍楼(A幢402、501及502房除外)、1间二层房屋及2间瓦房

2324.5

8

22244

22244

7

龙华二横路 17号民兵训练基地招待所第1、2层

461.24

8.7

24122

24122

8

市文明中路 125号勤工俭学大楼102商铺第一层商铺

99.45

4

11009

11009

9

长流镇长生路 66号长流粮所1号铺面

32

0.9

2486

2486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 5年 ; 租金支付 : 按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 3%

装修期限

租赁押金 (元)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标的 即将到期或不定期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 1-8有优先权,标的9无优先权

房屋现状

商业繁华度较好,交通便捷,环境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期

限用途

不得用于从事 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 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重大事

项说明

1、租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2、该项目均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4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 部分标的墙体存在渗水表面墙皮脱落等现象, 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5 、经营范围:新承租方不得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6 、 本次招租的义兴街 184号六层房屋不包含第7层的自建部分,7层部分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新承租方承担,若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新承租方需积极配合且自行承担费用。

7 、 本次招租的振东街 51号2幢宿舍楼(A幢402、501及502房除外)、1间二层房屋及2间瓦房,其中第三排的瓦房为C级住房,面积为135.08㎡,新承租方竞得该项目后需自行修缮,且待修缮结束后由我司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 、 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月23日

评估机构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海南 瑞衡 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海南省 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 曹莉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按现状以 9 个标的 进行招租 , 报名 应 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7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 押 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7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 、 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 和履约保证金 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 、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 2个月的过渡期(按原租赁合同最后1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新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起始日自上述2个月的过渡期满后开始执行。另海甸三西路25号第二、三间第1、2层以及振东街51号2幢宿舍楼(A幢402、501及502房除外)、1间二层房屋及2间瓦房的合同于2025年 7 月 31日到期,过渡期以2025年 8 月 1日开始计算;振东街48号第1间铺面及市文明中路125号勤工俭学大楼102商铺第一层商铺合同于2025年 8 月 31日到期,过渡期以2025年 9 月 1日开始计算。如由原承租方竞得或原承租方放弃使用过渡期权利,则新承租人一律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不设过渡期。另长流镇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1号铺面于2025年6月30日退租,2025年7月1日起该铺面为空置状态。,即不设过渡期,新承租方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

5 、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标的不设装修期。

6 、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 、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 、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 、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 补 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 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 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 、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市

报名时间

202 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 5 年 6 月 30 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 202 5 年 6 月 30 日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 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押金,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 5年 总租金的 2.5% , 由承租方承担 (单个标的不低于 1000元 ) 。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

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龙华区义兴街 184号六层房屋 招租

6月16 日9:00

7月1日9:00

100

120秒

2

海甸三西路 25号第一间第1、2层

6月16 日9:00

7月1日9:10

30

120秒

3

海甸三西路 25号第二、三间第1、2层

6月16 日9:00

7月1日9:20

30

120秒

4

振东街 48号第1间铺面

6月16 日9:00

7月1日9:30

20

120秒

5

振东街 48号第2间铺面

6月16 日9:00

7月1日9:40

20

120秒

6

振东街 51号2幢宿舍楼(A幢402、501及502房除外)、1间二层房屋及2间瓦房

6月16 日9:00

7月1日9:50

200

120秒

7

龙华二横路 17号民兵训练基地招待所第1、2层

6月16 日9:00

7月1日10:00

200

120秒

8

市文明中路 125号勤工俭学大楼102商铺第一层商铺

6月16 日9:00

7月1日10:10

100

120秒

9

长流镇长生路 66号长流粮所1号铺面

6月16 日9:00

7月1日10:20

30

120秒

附件下 载

1、 《承租申请表》 2、 《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 《房屋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 先生 6 65580 21 、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吴先生 66735628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 ·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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