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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 2025-06-05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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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经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屯审服项目(〔2025]1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要求、有履约才能的单位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二、 选聘条件

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业主为 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代管单位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由代管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中标单位负责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等事项 ,确保项目的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规范要求 , 本次招标 采用询(报)价方式进行。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海南省 屯昌县。

2.项目规模 : 新建 4条道路及土地收储13宗地块,4条道路总长度4.807公里,土地收储13宗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

3. 服务要求 : 依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以及组织专家评审 等工作 (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 , 若 中选单位配合度差 或未按时完成任务 ,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 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6.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业绩等材料,如委托投标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以上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不得存在签字和日期错漏等情况。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报价方式:以预算审核价格为准,按下浮率方式报价。

3.报价文件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本次招标需到场登记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材料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和报价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评选方法

1. 评选办法: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2.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六、报名地址

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 5#C幢103、104、105号铺面(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楼)

七、报名时间

2025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9 日,工作日的上午 8: 3 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 司

2025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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