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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信用环境综合提升研究项目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 2025-05-26

项目名称: 海南省信用环境综合提升研究项目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hncx2025-024

招标公司: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采购标的物: 信用环境综合提升研究项目大数据监测技术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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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 项目编号: hncx2025-024

1.2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信用环境综合提升研究项目 ;

1.3 、 采购需求:

( 1 )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数据监测技术,通过来源于各项公开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的信用相关数据,以及各地区归集共享的城市信用数据,开展全省信用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工作;

( 2 )编制 2025 年全省信用环境情况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四份及一份全省年度信用环境情况综合总结报告 。

1.4 、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1.5 、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 880000.00 元,(大写:捌拾捌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 、 比选范围:海南省信用环境综合提升研究项目;

1.7 、 比选有效期: 60 日历天;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 供应商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且报名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 (如有)无失信记录【注: ① 供应商若为企业的,提供有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② 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③ 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 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2.6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比选文件。

2.9 、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海南)”网站(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10 、 报名单位须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未经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 .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 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加盖公章。

3.3 、 报名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报名。

( 1 ) 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 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报名。

( 2 )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 382838210@qq.com 。

四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比选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6月13日14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2。(递交截止时间为比选开始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4.2 、 比选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须在 2025 年6月13日14时30分前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 588 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 21 层,收件人花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因邮寄时效问题导致未在截至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的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3 、 未按要求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 其他补充事宜

6.1 、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门户网站

6.2 、 在比选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比选文件

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 PDF 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 PDF 格式),随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可用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 PDF 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含盖章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 100 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98-6586 5191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新村 588 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 21 层

联系方式:花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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