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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韩国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 2025-05-23

项目名称: 赴韩国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标的物: 旅游营销推广活动项目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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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韩国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赴韩国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有关工作,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境外会务、会展等服务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赴韩国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5年6月底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负责在韩国首尔举办一场琼韩旅游合作推介座谈会,面向韩国头部旅游企业、航空公司等开展业务洽谈与宣传推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设计策划、嘉宾邀请、现场执行等;提供公务团组差旅服务,专员保障我厅两名公务人员赴韩国开展各项工作。预算不超过37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8时前。纸质材料及U盘装电子版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5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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