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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2025-05-16

项目名称: 关于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采购标的物: 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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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做好 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 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 740.825m,路幅宽度为 12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建安费金额(暂定):1058.68万元

(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方支付。【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审批金额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准,且不超过投标报价】

(六) 最高限价:584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服务范围

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资格要求

(一)须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且按规范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证或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函(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方式报价,如下浮率报价为10%即表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打九折;格式自拟, 需标明下浮率及下浮后的具体金额 )。

(三)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施工类项目业绩至少3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六)公司基本情况(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硬件设施、注册资金、获得的荣誉等佐证资料),提供具备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七)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八)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九)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版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无需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六、遴选办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二)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剔除报价最高的前20%(四舍五入取整)及报价最低的后20%(四舍五入取整)。当剩余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10家时,选取价格最低的10家投标人作为有效候选单位录入机选平台;当剩余有效投标人不足10家时,则全部作为有效候选单位录入机选平台。(例如:当有17家投标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各3家(20%按规则四舍五入),剩余11家选取价格最低的10家投标人录入机选平台;当有15家投标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各3家(20%),剩余9家录入机选平台;当有12家投标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各2家(20%按规则四舍五入),剩余8家录入机选平台。)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10家时,则全部作为有效候选单位录入机选平台。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二)所有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示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递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及方式: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下午17时30分。

(二)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金园办公区5楼508办公室)。

(三)联系人:冯先生

(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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