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口市龙华区博爱路交通防治服务单位的公告
- 2025-04-14
项目名称: 关于遴选海口市龙华区博爱路交通防治服务单位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一、 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二、 服务内容
设置交通防护点 17个。
三、 总投资
总投资 约 5万 元 。
四、 控制价
本交通防治 服务 控制价为: 5万 元 ; 报价 均 不得高于控制价 , 否则否决其 报价 。
五、 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六、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 报名 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 :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报价清单;
6. 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服务名称 +报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 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 业主单位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选单位。
3 .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 选 单位。
4 .所有参与报名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业主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 .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6 .本 服务内容 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 选 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8: 3 0时至20 25 年 4月18 日下午 17 :30 时前
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居仁坊 130号(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3楼302办公室)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0898- 66210520。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