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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21福博线K13+900~K14+600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比选报名公告

  • 2025-04-07

项目名称: 关于S321福博线K13+900~K14+600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比选报名公告

招标公司: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临高公路分局

采购标的物: 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海南 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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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1 福博线 K13+900~K14+600 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比选报名公告

1 、项目实施条件

本项目为 S321 福博线 K13+900~K14+600 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业主为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临高 公路 分 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 S321 福博线 K13+900~K14+600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项目建安费约 209.391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360 ( 日历天 )

2.4 比选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具体事宜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3 、资格要求:

3.1 单位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能独立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 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 “ 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 。投标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 PDF 格式,分辨率 600dpi 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 MP4 格式,限 50M )经招标人初审合格后,投标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 机器管招投标 ” 系统接受评审专家复核,招标归档后交招标人。

3. 3 具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海南省 ) 备案通过的查询结果截图。

3. 4 具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已登记单位信息,提供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库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3. 5 具有本项目发布公开选取公告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 、 “ 信用中国 ”(http : /// ) 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3. 6 具有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信息有关材料:申请文件中须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缴费明细( 202 5 年 1 月至 202 5 年 12 月期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若无行受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 7 具有委托书或介绍信;

3. 8 具有主要业绩方面能力,提供近三年(以比选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往前计算)主要业绩(至少有 2 个项目)

3. 9 具有报价函

3. 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报价:

4.1 本项目 最高限价 (大写) 贰万捌仟壹佰贰拾柒 元整,(小写) 28127 元(含施工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最终费用分别按以下方式计取:( 1 )报价函大于省局批复金额的,均作废;( 2 )报价函小于或等于省局批复金额的,其费用则以报价函金额计取。如第一名中选单位出现并列情形的,则按提供近三年(以比选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往前计算)主要业绩的合同累计总金额最大者为中选单位。

4.2 报名时由业主提供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 请于 202 5 年 4 月 7 日 17 :30 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 17 :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 临高 公路 分 局(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新镇街 76 号 临高 公路 分 局生产技术 股 )参加报名,经办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企业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

6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加盖单位公章及材料密封)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9 日 17 :30 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 17 :30 , 地点为:临高公路分局(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新镇街 76 号临高公路分局生产技术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参选结果公布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方网站( /hnsglglj/ )。

8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应配合招标人(业主)开展清廉 项目告知制 ,配合清廉项目 法律责任告知书 的签订,其具体补充事宜详见如下:

8.1 报名须知:

招标人将按照《海南省 交通运输厅 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 告知制实施细则 》的有关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 “ 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 。投标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 PDF 格式,分辨率 600dpi 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 MP4 格式,限 50M )经招标人初审合格后,投标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 机器管招投标 ” 系统接受评审专家复核,招标归档后交招标人。如被谈话人员不符合本比选报名公告要求的,视为违反诚信原则,取消本次参与投标资格。投标人如对于清廉 项目 告知制 有疑问,可致电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机关纪 委(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或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临高 公路 分 局纪检室(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

9 、联系人: 谢 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临高 公路 分 局

202 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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