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3-19,20,21,22,23地块(平阳城项目)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 2026-09-29
项目名称: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3-19,20,21,22,23地块(平阳城项目)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招标公司: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项目地区:海南 澄迈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CMJJ-03-19、20、21、22、23地块(平阳城项目)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简称 “金江控规”)地块编号CMJJ-03-19、20、21、22、23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与海榆西线交汇处东南侧。为推进平阳城项目建设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拟对涉及本次修改的CMJJ-03-19、20、21、22、23地块进行边界优化,现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及 《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 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 CMJJ-03-19、20、21、22、23等5个地块。调整前,CMJJ-03-19 地块面积约 521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上限3.0,建筑密度上限30%,建筑限高65米,绿地率下限30%; CMJJ-03-20 地块面积约 15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无规划控制性指标 ; CMJJ-03-21 地块面积约 10085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2.0,建筑密度上限25%,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下限40%; CMJJ-03-22 地块面积约 293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容积率上限0.6,建筑密度上限35%,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下限30%; CMJJ-03-23 地块面积约 90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无规划控制性指标 。
本次调整主要对相关地块 进行合并拆分,以及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2023年11月)确定用地性质。调整后, CMJJ-03-19 地块拆分为 CMJJ-03-19(01)和CMJJ-03-19(02)地块, 面积分别为 11404平方米、104136平方米,用地性质分别为商务金融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CMJJ-03-20 地块面积约 51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CMJJ-03-21 地块面积约 359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CMJJ-03-22 地块面积约 293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 CMJJ-03-23 地块面积约 53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以上调整后地块未标记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性指标变化情况的,较调整前不发生改变,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 之日 起 5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 网上公告:(澄迈 县 人民 政府网站 / );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
(二) 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734014978@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 0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调整相关公示材料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2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