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3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交易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35辆报废机动车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XZ202608HN3077
招标公司: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地区:海南 三亚
项目名称
35 辆报废机动车整体及 2250 辆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等报废车辆整体分别转让
项目编号
XZ202608HN3077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 6 年 8 月 14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 年 8 月 27 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南省三亚市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评估价 格
挂牌价 格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35 辆报废机动车
54496 kg
1.66 元 /kg
1.66 元 /kg
3
2
2250辆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等报废车辆
273270 kg
1.81 元 /kg
1.81 元 /kg
15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 35 辆报废机动车主要为 交通违法逾期扣押 小轿车、货车等, 22 50辆机动车辆为交通违法逾期扣押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该车辆现露天存放在吉阳区鹿回头、海润路、崖州区及海棠区露天扣押车场。以上车辆均为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扣押车辆,车辆已公告超过期限无人认领,且车辆露天停放,日晒雨淋,缺乏日常维护,车辆外形陈旧破损、锈蚀严重,机动车辆因其发动机、变速箱、底盘部件严重磨损,外观陈旧脱漆,轮毂轮胎卡钳等均已磨损严重。 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 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 1为2万元,标的2为10万元。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报废车辆,负责将上述报废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车辆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经济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拆卸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6、受让方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接受转让方监督。
7、 本次报废车辆转让 成交后 仅提供非税发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格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
评估机构
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中共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6年第8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 含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1、本次转让 项目按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整车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交割。
2、其它未尽事宜 按《 报废车 辆 回收合同 》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 在 《 报废车辆回收合同 》签订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评估预估的重量乘以成交单价得出成交预估总价 一次性 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 指定账户 ,在实际交接过程中,如实际结算价款超过预估总价,受让方应及时补交差价方可继续办理交接,待所有报废车辆交接 完成 后,如支付的预估总价款超过实际结算价款,多余价款由海南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
2 、 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 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 ) ,在 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 报废车辆回收合同 》,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 部分 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将不足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 海南产权交易所 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 、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 E 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三亚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 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6 年 8 月 27 日 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复印件)。
5、 其它相关材料。
6、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 、 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的 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 报废车 辆 回收合同 》的;
( 6)未按照《 报废车 辆 回收合同 》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 成交 总价 的 2.5%缴纳 ,实际结算重量与挂牌重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单个标的 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低于 1000元)。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 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 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35 辆报废机动车
8 月 14 日 9:00
8月28日9:00
0.01 元
120秒
2
2250辆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等报废车辆
8月14日9:00
8月28日9:10
0.01 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报废车 辆 回收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 三亚业务部 王女士 88212428
技术支持: 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1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 号华夏银行大厦 18 楼
2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 18 号窗口
3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 ·三亚总部港 A3 栋 8 楼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