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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开展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资产评估业务的公告

  •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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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开展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资产评估业务的公告

招标公司: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碳普惠系统一期资产评估业务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资产评估服务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资产评服务

项目地区:海南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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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开展海南省

碳普惠系统(一期)资产评估业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我厅 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服务供应商( 会计师事务所 或资产评估机构) 对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拟无偿划转给我厅的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开展资产评估,评估 费用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合作的 服务供应商 报名。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一 ) 项目 名称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资产评估服务。

(二) 项目 背景

2023 年,我厅联合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开展了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作为一个子模块 包含在海易办 ( 一期 ) 项目 (定制化软件开发部分) 的整体合同中 ,于 2024年11月完成项目终验 。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成后部署在海易办平台,由省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运维管理 。

现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拟将 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移交 给我厅 , 并同意 在资产移交前由我厅组织开展资产评估。

(三) 工作任务

对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拟无偿划转给我厅的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开展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四)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资产评估机构 执业证书 ;

3.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拥有 一 项 对信息化系统开展 资产评估 的 类似业绩 , 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 以评估报告原件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采纳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为依据 , 可仅附关键 佐证 页面);

4. 投标人 及项目团队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

5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 项目 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见 附件 1 。

2. 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 资格性审查

( 1 ) 申报单位 营业执照 扫描件 ,或法人证书 扫描件 (加盖公章)。 ( 注 :本项目选定 一家 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 不接受联合体 、自然人 申报 )

(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申报单位未被 “ 信用中国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项目 工作 方案, 包括 对 工作任务的理解、关键问题与情况分析、 活动 计划 、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成果产出、质量管控、信息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措施等 。 项目 工作 方案 应 加盖公章。

5. 投标人能力

( 1 )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 任务分工、 技术职称 证书 扫描件 、身份证 扫描件 。

( 2 )业绩证明。相关委托书或合同 扫描件 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 加盖公章。

6. 项目报价表(盖公章),见附件 2 。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及 申报 方式

1. 本次 征集 活动所有信息均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 发布。

2. 本次 征集 不发放纸质文件,请申报单位自行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 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 胶装成册 , 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并扫描成 PDF 刻光盘 1 张 ,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90 5 办公室。

4.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7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 比选 评审

我厅将成立 比选 评审小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细则设定的评价标准和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综合各申报单位的 资质、业绩、方案、 报价等 多方面因素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 件 3 。

(五)合同签订

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 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三、其他事项

本次 征集活动 由我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 美贤路 9 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90 5 办公室。

联系人: 于胜民 ,电话: 0898- 6523 60 8 0 。

附件: 1.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 资产评服务 ”项目申请书

2. 项目报价表

3.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

资产评服务 ”项目申报材料评分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 6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1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

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资产评估服务

申报单位 :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

目 录

一、资格性审查材料 (包括且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二、项目 工作 方案

三、投标人能力 (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团队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四、业绩证明

五 、项目报价表

六、其他材料

附件 2

项目报价表

项 目名称: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资产评估服务

名称

内容

申报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申报 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①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总金额包括本招标书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费用,包含运输、保险、税收等相关费用,招标方不再进行二次投入,请投标方注意。

②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 3

海南省碳普惠系统(一期)建设成果

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 申报材料 评分表

一、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并 加盖公章)。

2

“ 信用中国 ”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信息查询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的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的投标人。

二、 详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满分

技术、能力部分(满分 7 0分)

整体工作 方案 ( 4 0分)

根据 投标人整体工作方案的 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结合以下维度综合打分 :

1. 工作方案: 评估 对工作 任务的理解、 关键问题与情况分析、 活动计划的合理性,进度安排能否 保障项目 如期 顺利完成 等,根据参评方案优劣比较给予 0~ 8 分,最高 8 分, 无描述不得分;

2.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评估团队人员配置、专业能力及配套资源的适配性 ,根据参评方案优劣比较给予 0~ 8 分,最高 8 分, 无描述不得分;

3. 质量 管控水平:评估工作全流程的质量管控机制、内部审核流程的完善性 、合理性,根据参评方案优劣比较给予 0~ 8 分,最高 8 分, 无描述不得分;

4. 信息安全管理:评估过程中数据、资料的保密措施与安全管理方案 的合理可行性,根据参评方案优劣比较给予 0~ 8 分,最高 8 分, 无描述不得分;

5.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对评估工作潜在风险的预判、应对措施及风险承担机制的合理性 ,根据参评方案优劣比较给予 0~ 8 分,最高 8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2

投标人能力( 3 0 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具有 资产评估或软件开发 领域 副 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的, 且作为负责人开展过 信息化系统资产评估的 , 得 8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扫描件 加盖公章);

( 2)具有 资产评估或软件开发 领域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 4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扫描件 加盖公章)。

8

项目组成员:

( 1 )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 不含项目技术负责人 )相关专业配置合理, 在 资产评估或软件开发 领域 ,每具有 1 名副高及以上 技术人员 的得 2 分, 小计最高得分 4 分;每具有 1 名 中级 职称资格 的 得 1 分, 小计最高 得分 3 分。( 2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7 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 扫描件 加盖公章)。

7

业绩:

投标人 近 3年对信息化系统开展资产评估的相关业绩 ,每 牵头完成 1个 最高 得 5 分,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15 分;

(以上须提供 评估报告或 合同 原件扫描件及 采纳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

投标报价部分 ( 满分 3 0 分 )

1

投标报价

( 3 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 0 分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3 0

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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