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陵水大溪岭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 2026-06-29
项目名称: 二公司陵水大溪岭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GS-2026.06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设备、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项目地区: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
公告标题:二公司陵水大溪岭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陵水县 “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公告
编号: 2GS-2026.06-陵水大溪岭二期-污水处理设备
一、竞争性谈判 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为 陵水县 “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资金来自 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 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为 陵水县 “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二、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陵水大溪岭公园环山路(西入口广场段)长度372.1米,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电气、给排水、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大溪岭公园防火护林通道B线长度约170米,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电气、给排水、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大溪岭公园环山路山坟景观美化及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大溪岭公园山顶建筑群占地面积约5220平方米(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高度6米至48米不等,计容建筑面积约2100平米),包含建安、装修、绿化等。
2.2 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设备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三、 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6 月 29 日 15:30 时至 2026 年 07 月 02 日 15:30 时 ( 北京 时 间 , 下同 ) ,登录中交 招采网 /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报价 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4 日 16:00 时 (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招采网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陵水县 “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大溪岭综合整治配建二期工程EPC
项目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天津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温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项目)刘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优先联系)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优先联系)
六、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一)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二)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2026年06月28日
七、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污水处理设备
满足图纸要求
套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
2026.07
合计
/
1、技术要求:本合同交付的设备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2、验收方式:合同设备的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合同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工属具和技术资料交货齐全、完整;
B 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组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正常,满足项目安全使用需要;
C 合同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满足项目业主、监理等的要求;
D 合同设备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如有);
E 合同设备已取得当地政府规定的证书(若有)。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方式: 结算之日起 90 天 内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 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以上款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5、 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 最终清算后的 12 个月。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即合同总价的 3 %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