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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采购办公设备更新项目遴选的公告

  • 2026-05-25

项目名称: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采购办公设备更新项目遴选的公告

招标公司: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主板外部存储显卡

项目地区:海南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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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采购办公设备更新项目遴选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办公设备更新项目

业主单位: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数量: 国产 台式 电脑 80 台

单台预算:人民币 5000 元(含税费、运输、安装调试、 系统软件、 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超出单台预算的报价无效)。

采购用途:用于日常办公、文档处理、基础数据运算、网络浏览等常规工作,应满足稳定运行、适配常用办公软件需求。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10 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送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交付地点: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 局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2.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3.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后 2 小时内响应、 12 小时内现场处理。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遴选、转包及违法分包,供应商应提供原装正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及产品标准,提供设备合格证明、相关检测报告及可选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三、设备配置要求

台式计算机配置应满足以下最低标准(可高于该标准,不得低于),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相关要求:

台式计算机功能性能要求

序号

一 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1

CPU

主频

≥ 2. 5 GHz

物理核数

≥ 8

操作系统兼容性要求

供应商所投计算机产品应能够正常运行采购人目前使用的办公软件(如 “海易办”接件、审批平台、海政通等软件;支持打印机 2508NCA3 、 夏普 MX-C 2651 R、扫描仪P 011 S等设备型号),并提供相应的驱动程序以支持与现有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连接和使用。

兼容性证明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现有办公设备的兼容性承诺,或提供产品已在类似环境中稳定运行的案例证明。

2

主板

拓展槽数

≥ 3 个

内存插槽满配时最高内存总容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32 GB

3

内存

总容量

≥ 16 GB

内存速率

≥ 6400 MT/s

4

外部

存储

固态盘数量

≥ 1 个

固态盘存储容量

≥ 256 GB

机械硬盘数量

≥ 1 个

机械硬盘存储容量

≥ 1 TB

机械硬盘转速

≥ 5400 rpm

5

显卡

显卡

独立显卡或集成显卡 ;

6

显示器

显示屏尺寸(英寸)

≥ 23

显示屏分辨率

≥ 1920 × 1080

7

USB

接口

USB接口数量

≥ 6 个,其中 USB 3 .0及以上标准接口≥ 2 个

8

操作

系统

操作系统

预装正版国产操作系统(最新版且永久授权)

9

质量

要求

整机质量服务要求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 ≥ 3 年

10

CPU

安全可靠等级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投标产品 CPU和操作系统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可靠测评,并提供有效的安全可靠测评证书。

11

其他

要求

/

财政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12

节能产品认证

/

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13

服务

标准

售后服务保障

1. 供应商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

2. 供应商提供同城 2 小时、异地 12 小时技术响应服务 , 2 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或更换设备;

3. 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

4. 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由授权代表办理的,还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售后服务承诺函;

4.设备配置方案:按采购需求逐项列明设备品牌、型号、核心参数及数量,突出与遴选参数的匹配度及性能优势。

5.报价单:供应商须分项列明设备单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 各种 税费、 运输费、安装调试费 、内置正版软件费 及不少于 3 年的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均须包含在设备单价中。供应商不得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以 “免费”或“ 0 元 ”形式填报各项费用,其中:国产台式计算机单台预算为人民币 5000 元 /台,超出对应单台预算的报价无效。

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以上资料必须严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自拟,封面必须注明报名单位的名称(此处加盖公章)、地址、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服务项目名称,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二)遴选办法

1.我单位将组织由业务部门、财务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小组将从价格( 30 分)、技术( 45 分)、商务( 25 分)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并依据综合得分择优确定符合资格及配置要求的供应商。恶意低价报价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单位不足 3 家不影响本次遴选工作。遴选工作结束后,按照优先次后原则排列拟中选单位排名顺序。

3.根据评审得分确定中选供应商,遴选结果在 东方市人民政府 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中选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东方市人民政府 网的中标公告。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之内,即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00 止 ( 法定公休日除外 ) 。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口头、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

(二)报名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东 2巷1-1号东方市 营商环境建设局二 楼 206 办公室,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898- 25569 2 91 。

六、其他事宜

1.报价单应如实填写,严禁虚报、瞒报价格,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2.供应商应承诺所供设备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全新原装正品,并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若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批量供货前,提供一台样机(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现场兼容性测试。测试通过的,方可进行批量供货;测试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审得分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供应商。

4.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供应商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东方市 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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